访谈动机
6月12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主持起草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专家建议稿)正式出炉,并通过中国民商法律网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最快明年3月,侵权责任法将正式出台。
侵权责任法是物权法出台后,我国民法典最后一个有待出台的法律。它将和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合并编纂成我国的民法典。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框架由此基本构建起来。这部法律与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具体体现了怎样的法律思想?
对话人物:杨立新
吉林通化人。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
侵权责任法草案(专家建议稿)的主持起草人。
6月13日,在“侵权法改革”国际论坛会议间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透露:物权法颁布后,侵权责任法在民法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预计最快明年3月,侵权责任法有望正式出台。
侵权责任法是物权法出台后,我国民法典最后一个有待出台的法律。它将和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合并编纂成我国的民法典。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民事法律规范框架由此基本构建起来。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主持起草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专家建议稿)正式出炉,并通过中国民商法律网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杨立新教授。
每一个人都会遭受侵权行为的侵害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下简称记者):侵权责任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
杨立新(下简称杨):侵权责任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法律领域,主要是指对现实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侵权行为加以界定和分类,并对这些侵权行为如何制裁和对侵权后的损害后果如何补救的民事法律规范。
记者:侵权责任法是否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杨:抗震救灾要涉及侵权责任法,沸沸扬扬的“华南虎事件”也涉及各式各样的侵权问题……侵权责任法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因为每一个人都可能会遭受侵权行为的侵害,受侵害后就需要救济,这样必然离不开侵权责任法。2007年,全国法院受理的侵权行为案件已经超过100万件,这些都涉及人民群众的权利问题。
记者:侵权责任法的地位如何?
杨:侵权责任法是一部权利保护法,这样认识侵权责任法的性质更有利于发挥侵权责任法的功能,保护好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在我看来,民法典尽管分为总则和分则两个部分,但在事实上是分为三个部分的,这就是总则、分则规定的各种民事权利以及分则中的侵权责任法。民法典在规定了民法总则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则之后,规定各种民事权利以及行使民事权利的具体规则,这就是人格权法、亲属法(身份权法)、物权法、债权及合同法、继承法,分别规定的是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和继承权。
在此基础上,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法,就是规定对这些民事权利及利益的保护方法。民法典的三部分结构说明,侵权责任法就是权利保护法,它通过确定民事责任的方法,对民事主体受到损害的民事权利予以救济,实现的正是民法对于民事权利保护的功能。目前,在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的结构上已经体现了这个思想。
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思路上,将侵权责任法从债法中分离出来,作为民法典的相对独立部分,单独规定一部独立的法律,并不是对英美侵权法立法模式的简单模仿,更重要的是继承和发扬民法通则关于保护民事权利的侵权民事责任部分立法的传统,以充分发挥当代侵权法在保护民事权利方面的重要作用。
制定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记者:目前有关侵权行为法律规定的现状如何,有什么缺陷和不足?
杨:目前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在民法通则中,由于在民法通则中规定得较为简单,因此大量的侵权法规则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以及相关的特别法中,比较分散。事实上,尽管分散,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基本规则都是有的,基本上够用。
我国现行的侵权行为法的调整范围已经是很宽的了,基本上凡是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都可以得到侵权法的保护。问题是,我们还没有很好的整合,需要统一。在制定新的侵权责任法中,其调整范围会适当扩大,包括进来一些新的侵权行为类型。不要期望新的侵权责任法会极大扩张,因为我们现在的侵权法已经是一个很大的侵权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