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村民对这一主张表示反对。村民认为,会馆村原有的村民代表并非由村民选举产生,而是村两委班子领导安排的,这些村民代表代表不了村民的意愿,不能在他们当中选举产生罢免委员会成员。
与政府官员的想法不同,村民希望通过海选产生罢免委员会成员:“罢免村官是村民自己的事情,选举罢免委员会成员也应该由村民自己决定产生方式,这是村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罢免委员会成员是应该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还是应该在全体具有选举权的村民中选举产生?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限定其产生范围。
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僵持不下,随即引发一场上访风波。
1月22日上午,会馆村200余村民前往天津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对当下选举罢免委员会产生的分歧作出裁决。
当天下午,天津市津南区党委官员开始和村民们接触。23日,由村民推选出来的5名代表,在小站镇政府会议室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民政局、信访科、镇政府等有关部门领导进行会商。
此次会商最终在政府与村民之间达成基本共识:罢免委员会成员通过在政府部门指导监督下进行的海选产生。
2月1日,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房兆娟、高希元、梁广利、郭瑞平、赵凤成5名村民当选罢免委员会成员。房兆娟被另外4名成员推荐为罢免委员会主任。
两套罢免方案的分歧
选举产生罢免委员会,只是完成了整个罢免进程的关键一步。之后,就如何开展罢免活动的问题,地方政府再次与要求罢免的村民发生分歧。
2月15日,罢免委员会成员应约前往小站镇政府商谈罢免实施方案时,见到了该镇政府拟订的一份官方实施方案。
这份实施方案与罢免委员会拟订的初步实施方案,在选民资格认定和罢免表决时间上出现了严重分歧。其中最为主要的,是会馆村非农业人口是否参加罢免表决。
官方方案要求将会馆村非农业人口纳入参加表决的选民范畴,而罢免委员会则对此持反对态度。
罢免委员会认为,非农业人口群体已与会馆村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这个群体是否拥有选民资格,应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审核认定。
当前处于罢免风波中的会馆村村委会,产生于2006年。当时正值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选举办法》出台,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均以该办法为指导蓝本。
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户口尚在本村,已转为非农业人口但仍在本村居住或工作的人员,如本人要求参加选举,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予以选民登记。
在当年的选举过程中,参加会馆村选举的非农业人口,并未履行《选举办法》规定的法定程序。
罢免委员会对当年参加选举的76名非农业人口人员进行调查后发现,他们都没有向当时的选举委员会提出参选申请,选举委员会也未召开村民会议对他们是否参加选举进行审核认定,而在最后的选举中,这76名被调查者中的74人未参加投票。
尽管存在以上问题,但天津市津南区政府及小站镇政府均坚持要将当年参加选举的非农业人口群体纳入到罢免行动的选民中。津南区政府副区长李文海及民政局长殷学武曾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表示,非农业人口已经参加了产生本届村委会时的选举,当时将非农业人口纳入其中的选民名单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如今将这些人从中剔除,是违法的。
罢免前景扑朔迷离
非农业人口之所以引起官民双方巨大分歧,导致属于基层民主自治范畴的罢免活动停滞不前,其根本的原因在于争夺最终罢免表决时的“选票”。
小站镇党委副书记刘艳玲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坦陈,非农业人口是否参加罢免表决,直接与最后的选票挂钩。
与选举产生村委会遵循的“双过半”原则(人们习惯上也叫“四分之一”原则,即全村拥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的1/2以上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其中1/2以上赞成票者,即视为当选)不同,现行法律法规对罢免的要求要高得多。按照津南区副区长李文海的说法,罢免遵循的是“单过半”原则,即罢免程序启动后,须全村拥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的半数以上选民投票同意罢免,罢免才算有效并通过。
剔除非农业人口和法律规定不具备选民条件的人员,会馆村现在具备选民资格的农业人口一共有866名。
上述数据揭示出一个明显的事实,如果将非农业人口纳入参加罢免的选民当中,选民基数将出现大幅膨胀。
对提出罢免要求的村民来说,选民基数的膨胀,将增加罢免的变数。选民基数越大,意味着通过罢免的人数要求越高。
事实上,坚持要将非农业人口纳入选民中的地方政府,对这个群体在罢免活动中会持何种态度,也没有充分的把握。
目前的事态令津南区及小站镇政府尴尬。会馆村罢免委员会6月13日将剔除了非农业人口的选民名单公布后,在接受质询的5天法定期限内,只有一名非农业人员对这份选民名单提出质疑。
《选举办法》中的条文、超过半数村民的呼声与大多数非农业人口所选择的沉默,让会馆村的罢免活动表面看起来开始出现转机。如无意外发生,会馆村计划在7月初正式举行罢免表决。
在非农业人口被剔除在外的选民名单度过了5天法定公示期后,会馆村罢免委员会获得消息称,小站镇政府已着手动员面临罢免的该村村委会成员集体辞职。
如果村委会成员集体辞职,会馆村的罢免行动将重蹈小站镇黄台村罢免流产的覆辙。黄台村村民在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前,向镇政府提出罢免村委会全体成员的要求。面对汹涌的民意,该村委会全体成员闪电辞职,将黄台村的罢免行动演变成一支射进空气里的箭。不久之后,村委会3名成员中的两名又成为村党支部委员。
在会馆村,这样的迹象已经表露了出来。受罢免冲击的会馆村党支部书记宋树和在指定了接班人后已离任,而村委会主任苑世万也已表态称,罢免了他的村主任职务,他还是党支部副书记。
唯一被罢免行动搅黄的,是小站镇政府与会馆村两委的一项土地合作计划。这个计划要求村民放弃2500亩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由政府开发利用,以换取5万平方米的楼房和一些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