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查验犯罪嫌疑人杀人证据的特殊案例。嫌犯对同居女友碎尸灭迹已3个多月,警方寻找证据所付出的人力财力之多,国内罕见。
8月8日,江西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李贤丰向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移交诉讼。
今年4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袁河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接到一位女子报案。报案者称,其姐李菊花今年春节前不知去向,至今毫无音信。
李菊花家人怀疑她有可能被其男友李贤丰杀害了。李贤丰则坚称,李菊花偷走他2000多元钱后,与一相好的老板出走了。
离家出走存疑点 同居男友成疑凶
民警经调查了解到:李菊花1965年生人,分宜县苑坑乡人,15岁那年,南下广州、深圳等地打工。2006年12月,在外漂泊20多年的李菊花回到了新余,在新余钢铁公司某锅炉厂打工。2007年,经人介绍与新余钢铁公司内退人员李贤丰相识并同居。今年1月31日,李菊花和李贤丰一道在其表姐家吃过午饭后便失踪。
民警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李贤丰的“出走”之说疑点重重:一是李菊花有较长的外出打工经历,假设真的出走,她不会不带身份证。可李菊花的身份证和4本银行存折、衣物却没有带走;二是存折里存有5000多元钱。李菊花放着自己手里的钱不拿,却要偷走李贤丰的2000元钱,李贤丰的“偷钱之说”可信度不高;三是李菊花失踪期间正值遭遇冰冻灾害天气,交通受阻根本无法远行;四是春节期间,在阖家团圆的时刻外出打工不合常理。
警方了解到,在与街坊邻里聊天时,李贤丰曾失言:“李菊花再也不可能回来了!”
综合以上疑点,警方分析李菊花失踪有三种可能:自杀,意外死亡,他杀。前两种情况尸体很容易被发现,通过广泛查找本市及周边失踪人员及无名尸体,均未发现与李菊花情况相吻合的任何线索。因此,李菊花被人杀害的可能性加大。
5月22日,专案组成立。警方在经过几天深入调查、广泛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决定正面接触李贤丰。
李贤丰1959年生人,初中文化,浙江萧山市人。1979年8月顶替其父亲到新余钢铁公司工作。1983年在一次工作中被小火车撞伤头和腰部,留下了后遗症,2000年退养,现从事个体电器维修。
办案民警将李贤丰传唤到辖区派出所。5月24日下午,当民警要求李贤丰在问询笔录上签名时,他拿起笔录,称眼睛看不清,拒绝在笔录上签名。民警安抚他:“别急,坐下慢慢看!”接着,他又开始喊叫头痛。不一会儿,便倒在地下打滚……
李贤丰偷窥民警那稍纵即逝的余光及双手撑起身体顺势倒下的细节……都被民警捕捉在眼里。
因考虑到李贤丰之前受过脑外伤,专案组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立即将其送至医院,经医生检查并无大碍。可他继续装疯卖傻,一声不吭。
种种迹象表明,李贤丰心里有鬼。最终,李贤丰的心理防线彻底溃败,道出了他的真实心境。
结交女友频失败 新欢纠缠难摆脱
李贤丰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贤惠能干,与他同在新余钢铁公司工作。在工作之余,她还兼职做保险业务,收入颇丰。他们有一个女儿。
李贤丰身高1.8米,做事认真,精通电工、钳工、车工、木工、漆工、裁缝及家电维修。1983年那次工伤后,李贤丰除了在公司拿着一份退养工资,还凭自己精通的各种手艺,赚了不少钱。
然而,2003年国庆节前的一场变故几乎把李贤丰的身心击溃。这天夜里,妻子下班在公司浴池洗澡时,中煤气猝死。这年,14岁的女儿刚刚升入高中,正是需要母亲呵护的关键时期。
李贤丰在妻子死后,先后与3个女子交往。一个是浙江萧山的离异少妇,在李贤丰用7万余元为其装修房子后,找了个理由就不理他了;另一个交往了不到半年时间,花去了他1万多元钱后,也离他而去。
深受伤害的李贤丰非常恼怒:这些女人都是骗吃骗喝的,没有一个好东西。
生活受挫的他脾气也坏了。女儿高考落榜,打算继续复读向他要钱,李贤丰拒绝了:“我只负责抚养你年满18岁,剩下的路要靠自己走!”女儿由此怨恨他,远走他乡去打工。
李贤丰结交的第三个女友就是李菊花。
2007年3月,42岁的李菊花经人介绍,与李贤丰相识。两人便开始了交往,并很快同居在一起。
据李贤丰供述,刚认识李菊花时,相互间的感觉是不错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来越觉得这个女人不可理喻。
主要是她太随便了。认识后的第三天,就与他同居了。同居没几天,李菊花便称怀孕了。后经医生检查发现,李菊花的身孕有一个多月了。李贤丰断定不是自己的,硬是逼着李菊花到医院打了胎。因此,他先前对李菊花的好印象荡然无存,并慢慢对她产生厌恶。
李菊花则向他提出了结婚、生子的要求,并警告李贤丰:如果是你自己不行,我就去向别人“借种”。这使李贤丰更加愤慨,他不但没有答应李菊花的结婚要求,还要与她断绝关系。
李菊花却不依不饶。李贤丰先后5次更换家里的门锁,李菊花硬是爬阳台也要进入他家。
就这样,他俩吵着,闹着,僵持着。
李贤丰无奈地同意了她长期居住在家里,但坚决不肯结婚,并开始酝酿如何摆脱李菊花的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