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此“政府行为“,干的却是“黑社会勾当” 就南昌市西湖区房管局副局长殷某,打着“政府行为”的旗号,於2008年9月7日指挥旗下得力干将【绳金塔旅游公司经理】郭斌、领着一帮“还乡团”入门打砸抢,将绳金塔仿古街18号店主傅宪生老人打残【打断三根肋骨、经法医鉴定为 轻伤甲级】殷某扬言:“黑道白道随你挑”试问: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是“政府行为”麽?被打家属找绳金塔派出所理论,派出所长却有苦衷,:“说是南昌市西湖区政府某领导打了招呼,这是“政府行为”,你们不要抓人”.请问:这是那个国家的“政府行为”,将人打断三根肋骨,还指定派出所不要抓人立案。遥问苍天,中国还是法制社会?某个“长官”便可论意一手遮天吗?只要打着“政府行为”的旗号,便可肆意打砸抢,肆意将人致残麽?究竟是权大于法呢?还是法大于权呢。敢问上苍? 百姓路在何方?
还我公道,给我一个说法!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绳金塔仿古街18号店主
傅宪生
20089.25日
抄报:国家信访局人民接待室
国务院办公厅信访接待室
最高人民检察院信访办
江西省公安厅厅长信箱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信访办
江西司法网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南昌政法网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
新华社江西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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