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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关“内鬼”被捉实录
[ □孔令泉 发自浙江温州   发布时间:2007- 10-14 18:38:15  不得不说 ]
    叶鹏回到公司后,立即交待员工及时销毁低报价格的相关发票和差额货款支付凭证等。

 

缉私警察与“内鬼”斗智斗勇

      “10?24”会议精神彭兴光没有向局长林江汇报。

      对杭州海关的指令,彭兴光一直压着不办。杭州海关在对鹏裕公司的供货商香港利恒不锈钢有限公司的调查中,初步查明,鹏裕公司涉嫌偷漏税2000多万元,货值10亿元以上。

      2004年12月9日,杭州海关缉私局情报处处长刘浙平赶到温州。鉴于彭兴光一直没有展开调查,这次刘浙平直接找局长林江,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决定展开调查。

      2005年4月20日,刘浙平再赴温州,督促缉私分局展开调查。林江第二天就作了细致而具体的部署,包括实施技术侦查,对叶鹏手机以及鹏裕公司传真机的监控等。

      刘浙平两次赴温州海关,彭兴光都清楚。彭兴光再次将叶鹏以及鹏裕公司总经理张挺约到温州国际大酒店茶室,要叶鹏立即销毁低报价格的有关凭证,并特别嘱咐:“传真机如果有记忆功能,也要处理掉!”

      叶鹏一直使用具有储存记忆功能的传真机,彭兴光的话令叶鹏惊恐不已,他连忙吩咐手下换传真机,并销毁与低报价格有关的资料。

      温州海关在对鹏裕公司和叶鹏的监控中,掌握了鹏裕公司低报价格的事实,但工作人员意外发现,彭兴光与叶鹏通话频繁。

      这个发现令林江大吃一惊。林江怀疑彭兴光是“内鬼”,但他不动声色地将彭兴光也纳入监控视线。

      具有很强反侦查意识的彭兴光很快获悉自己手机被监控的情况,他如惊弓之鸟。

      2005年6月,杭州海关在舟山开会,彭兴光见到了刘浙平,先告了林江一状:“林江用技侦手段搞内部同志。”

      彭兴光已感觉到危险逼近,他马上换了一个133手机,因为133手机当时在温州还无法被监听。彭兴光随后让叶鹏和张挺同样换成133手机,叮嘱以后就用这个号码与他联系,电话里也再也不要称呼他“老大”。叶鹏和张挺迅速照办。

      2005年7月22日,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对鹏裕公司正式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刘浙平任专案组副组长。令专案组颇感意外的是,彭兴光再也没有与叶鹏、张挺手机联系,叶、张原来使用的手机号码也再也没有与彭兴光通过话。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于是,专案组采取外围取证的方法,不仅掌握了叶、张与彭平时经常一起赌博、吃喝玩乐的情况,并逐步理清了鹏裕公司低报不锈钢价格的犯罪事实。

      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叶鹏用电话或直接见面的方式与境外供货商谈妥所进口的不锈钢规格、数量和实际成交价后,要求供货商制作低于真实价格的假合同、假发票。然后,叶鹏指使业务员用供货商提供的票据,通过国贸公司等经营单位向上海、温州海关申报进口。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合同和发票真假各一套,真的作为公司“内账”,假的用于海关申报。叶鹏支付低报的差额货款是先通过黑市黄牛买入外汇,再通过地下钱庄支付到境外供货商。

      在彭兴光透露“10?24”会议情报后,鹏裕公司就不再做“内账”。

      温州海关缉私分局认定,鹏裕公司上百次从台湾、香港等供货商进口不锈钢,偷逃应缴税款1965万余元。但另外还进口不锈钢29885.29吨,报关金额5.01亿元,由于该部分不锈钢低报价格进口有关票据被销毁,无法查证具体的低报金额。

      一个触目惊心的事实是,鹏裕公司低报价格的幅度为实际成交价的10%至20%,直接导致全国进口不锈钢价格指数偏低。此案被国家海关总署缉私局列为挂牌督办的走私大案。

涉案外籍人员全部外逃

      连续几个月来,温州海关缉私分局缉私人员加班加点工作,令彭兴光胆战心惊,他不停地与叶鹏、张挺商量对策。

      监控记录表明,在2005年12月5日至2006年1月16日叶鹏被抓的41天里,彭兴光用133手机与叶鹏、张挺通话达118次。

      1月14日,专案组秘密抓捕了鹏裕公司的一家供货商——香港利恒不锈钢有限公司老板胡某。但消息很快被彭兴光获悉,彭兴光与叶鹏频繁通话商量对策。

      2006年1月16日,专案组将叶鹏、张挺等抓获,当天刑拘。由于消息泄露,当时尚在境内的涉案外籍人员全部外逃。

      落网后的叶鹏、张挺很快出卖了彭兴光。叶鹏还向专案组写了一份彭兴光如何通风报信、出谋划策的详细情况汇报,以求立功得到宽大处理。

      2006年2月20日,温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介入调查此案,经该局内查外调,大量的证据证明彭兴光已经涉嫌犯罪。

      2006年4月3日,当浙江省检察院检察官出现在彭兴光的面前时,昔日的缉私英雄、隐藏在缉私警察内部的“卧底”终于显形。第二天,彭兴光被刑事拘留,18日被逮捕。

      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对彭兴光提起公诉,同时指控彭还涉嫌受贿,由于其通风报信,叶鹏、张挺送给彭兴光价值共计3.1万元的数码照相机、冬虫夏草等财物。

      温州市鹿城区法院一审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和受贿罪判处彭兴光有期徒刑6年,彭兴光不服上诉。2006年12月6日,温州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对鹏裕公司的调查中,温州海关又发现该公司一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线索,并将情况通报给温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从1999到2006年2月期间,开具发票合计销售金额21.42亿元,税额3.64亿元。

      9个多月后,专案组查明,鹏裕公司自创办以来,大量进口不锈钢材,通过其设在佛山、无锡的两家电子公司,将钢材在当地出售,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高层领导叶鹏等人,以票面2%至5%的手续费,为他人虚开多余增值税发票,制造进销项平衡的假象。

      专案组现已查实928份发票涉嫌虚开,价税合计2.759亿元,税额4089.66万元,现已全部予以追缴。

      目前,专案组正在对涉案的企业继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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