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抢劫杀人案,因为大量伪证的出现而几经波折。更为离奇的是,因为向法庭提交伪证已经受到法律制裁的人,竟然再次以证人的身份出现在庭审现场,为已被“证伪”的问题提供证言。
对于王鹏来说,18周岁是一个生死边界。
他的命运完全被这个数字所左右:满18周岁则被判处死刑,反之则生。
王鹏是山西长治市长子县人,曾是山西省临汾市警察学校的一名学生,因盗窃班主任的手机被开除。2003年10月20日晚,王鹏在对长治市淮北小区的常志明家进行抢劫时,将常志明的妻子张利萍杀死,并致其子受伤。
在之后漫长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问题被提了出来:王鹏作案时是否满18周岁。因为按照刑法规定,未满18周岁,不能判处死刑。
一场较量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一起涉及多人的伪证案也就此衍生。而伪证案能否侦破、有无定论则直接关系着王鹏抢劫杀人案的最终结局。
如今这起伪证案已经尘埃落定。2007年6月22日,重提这起曾震惊山西的伪证案的侦破过程,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警队长赵永明和他的搭档侯艳东对其中曲折依然感叹连连。
“那简直就是铜墙铁壁,我们曾经什么办法也没有。”他们说。
这场较量中,各色人等粉墨登场,其中有县人大代表、看守所监守人员、王鹏的老师、邻居、亲友,一共30余人。
坊间认为,从2003年案发至今近4年的时间里,该案的演进已超越了王鹏的生与死,而成了一场正义与非正义间的较量。较量的焦点,正是王鹏的年龄。
突袭“铜墙铁壁”
刑警队副队长侯艳东是第三拨受命对王鹏案进行侦查的刑警。2005年10月21日,在王鹏抢劫杀人案案发两年后,侯艳东所在的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第二次接到了来自长治市检察院的补充侦查函,要求对王鹏的年龄等问题进行再次侦查。
在此之前,王鹏已于2004年11月16日被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判决作出后,王鹏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认为其作案时年龄不到18岁,不能适用死刑,并向上诉法院提交了未被一审法院认定的关于年龄的30多份证言。
在年龄上的纠缠,早已让侦查和公诉机关不堪其扰。据侯艳东说,一审判决出台之前,仅长治市检察院就已经补充侦查了3次,有关王鹏出生于1985年1月30日、作案时已年满18岁的证据已经充分提交,这些证据包括王鹏的户籍证明、准生证、粮食关系证明等。
这次由山西省高院作出的补侦决定,是在王鹏针对一审判决上诉之后。山西高院受理王鹏的上诉后,传递出一个信息:如补侦中发现涉嫌伪证的行为,应依法查处。
事有凑巧,就在城区公安分局接到补侦函时,王鹏案的被害人家属常志明前来报案,称王鹏母亲涉嫌纠集众人作伪证。
城区公安分局很快以伪证案立案侦查,但办案民警在前期十余天的外围调查中一无所获。他们发现,他们的侦查动向,早已被人掌握。
2005年11月3日上午,刑警队长赵永明给王鹏的父母王慈林、崔旭兰打了电话,通知他们到公安局就王鹏的年龄问题接受询问。
办案民警深知,王慈林夫妇已经积累了应对调查的丰富经验,而且从前期的侦查情况来看,如不采取出其不意的非常手段,突破口难以找到。
当天晚上,一套秘密方案经过研究后被确定下来。
4日上午9点左右,王慈林夫妇双双来到公安局,他们神色从容。
询问的内容很简单,涉及的都是王鹏出生年月的一些基本情况,王慈林夫妇对这些问题应对自如。
王慈林夫妇没有料到的意外,就在这些简单的问题问完后发生了。他们突然看到,警察对他们亮出了搜查证!
赵永明注意到,王慈林夫妇惊愕地看了看对方,一下子被吓蒙了。
“他们根本没有想到我们会这样,害怕了。”赵永明笑着说。
侯艳东坦言,通知王氏夫妇到公安局,目的不是为了问话,而是为了突袭。他们希望通过突袭,找到伪证案的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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