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措施,使得华鑫公司比原规划多盖了5000多平方米的房屋。而华鑫公司在修改原规划设计方案以及解决拆迁阻力等各个环节,都是找王伟帮忙,并且是经过王伟同意才得以实现的。甚至华鑫公司的贷款问题,也是由王伟向时任舒城信用联社主任的吴亮才打招呼解决的。
为感谢王伟的帮忙,华鑫公司向王伟送了四次钱共计人民币12万元、美金1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王伟利用手中权力,为开发中找他帮忙的开发商提供各种帮助,并收受5位开发商人民币38万余元、美金11000元,占其被指控受贿金额的70%以上。
“在城市的改造和开发上,免不了要和开发商打交道。我开始还能把握住分寸……但渐渐就不行了,在高消费生活的耳濡目染中,自己的思想防线开始崩溃了。”王伟事后坦陈。
一位观察人士则指出,王伟的落马反映了地方城市开发中的一种政治生态:开发商依靠当地官员,获得开发中的各种便利和实际利益,同时也在腐蚀着地方官员。
“旧城改造的成果出来了,与改造有关的官员往往也倒下了。一些商业利益集团对地方政治生态的干扰作用不可忽视。”
2月13日,池州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王伟利用担任舒城县县长、县委书记、城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政委、六安市副市长等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0.1万元,美元1.1万元,购物卡5.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并宣布了判决。
当王伟听到自己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后,反应较为平静。
此前的庭审中,王伟曾数度落泪,并当庭忏悔。
“王伟确实是被减轻处罚了。”一位办案人员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正常情况,王伟应该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轻判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是自首,第二是立功。”
判决书显示,王伟在被安徽省纪委找其谈话调查期间,就已经主动交代了自己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此时,他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调查期间,王伟还积极退出赃款赃物;并检举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一生最大的失败”
“今天我作为被告人站在法庭上,悔愧之心沉痛。我愧对党的培养,愧对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愧对妻儿的支持……由一个人民的公仆沦落为人民的罪人,是我这一生最大的失败……”
2006年11月17日的庭审快结束时,王伟出人意料地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而是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稿子,进行忏悔。王伟旁听的家人在一旁默默地流泪。
此前的调查过程中,王伟就曾写下了长达11页纸的悔过书,剖析了自己“犯下了不可原谅的严重错误,直至跌入了违法犯罪的泥坑”的三点原因:
思想上的,把事业与享受作为了自己人生的两大追求目标;体制上的,县委书记的权力相当集中而监督制约又相对乏力;三是受社会环境的影响,自己对于干部之间的礼金等灰色交往从拒绝到见怪不怪。
王伟自认为,开始还是能管住自己的。而和开发商的交往,逐渐让他乱了阵脚。
“在高消费生活的耳濡目染中,看到他们(开发商)大把挣钱,大手大脚地花钱,自己的思想防线开始崩溃了。心想自己的能力不比他们差,付出的也远比他们多,而自己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工资每月也就1000多元,心中很不平衡。”
这种心理的不平衡,再加上对干部中普遍存在的“各种不规范的东西、灰色的交往”见怪不怪,王伟这颗政治新星的坠落变得不难理解。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王伟在忏悔时引用的这两句诗事后被人们多次提起。和此前落马的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一样,王伟希望自己的忏悔能够引起其他干部的警醒。
(文中除了王伟外的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