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上任后,找他帮忙的人形形色色:有想改变工作环境的、想进县常委班子的、想调到县城工作的,还有受到免职处分后想重新任命的。
而王伟在干部任免上的“肯帮忙”和“能帮上忙”显然被不少干部熟知。舒城县五显镇书记许秀莲、舒城县城关镇副书记朱苏北夫妇就从中获益不少。他们先后多次送给王伟人民币共计17000元。
2001年5月,王伟主持的舒城县委书记办公会议推荐许秀莲为舒城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选,并提交舒城县委常委会研究。同年7月,许秀莲被任命为舒城县审计局局长。
2001年底,许秀莲和丈夫朱苏北到王伟的宿舍,希望能将朱苏北从舒城县油厂调到党政机关工作。王伟答应了,并收下了许秀莲夫妇送来的人民币2000元。
2002年8月份,为朱苏北工作调动一事,许秀莲夫妇借王伟儿子上大学之机,送来人民币4000元。此后的2003年2月下旬,许秀莲夫妇再次送给王伟人民币5000元。
2003年3月,经王伟提名,朱苏北如愿以偿地被任命为舒城县城关镇副书记。
许秀莲显然对从和王伟的交往中尝到甜头兴奋不已。2005年底,许秀莲想在2006年换届时进舒城县级领导班子,她再次想到了王伟。此时的王伟已经升任六安市副市长。许秀莲于是来到王伟在六安的家中,请王伟帮忙,并送来人民币4000元。王伟答应帮忙并收下了钱。
起诉书显示,王伟受贿的30起案件中,有21起涉及干部职务升迁、任免以及工作调动。这些行贿者遍及舒城县的众多乡镇和机关单位。
而王伟却一直认为,他接受其他干部的钱物多属人情往来,很难避免。
“就拿干部之间的礼金往来来说,自己也知道收受别人的礼金不好,但有时也觉得实在难以拒绝。”王伟事后说。
王伟自认为当县委书记期间人事方面把关还是比较严的,也曾经将有的送礼人批评得下不了台,退过不少礼金,但最终还是收了不少。
“对于一些小额礼金,觉得这点钱也退,显得小气,也嫌麻烦。看看周边领导干部也都有礼金方面的来往,大环境、大气候如此,我一个人是无力改变的。时间长了,思想也麻痹了,甚至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见怪不怪的同时,王伟觉得大不了是违纪,并没有想到这就是受贿。
此间曾有评论指出,长期见怪不怪的大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也害了王伟。而县委书记作为地方的一把手,对地方人事权的控制,再加上监督的缺乏,使得他更多地成为人情往来的目标。
起诉书还显示,有六笔人情往来由于没有具体请托事项,没有被认定为受贿。而王伟收取其他十几位当事人的多达几十笔礼金,均有具体的请托事项,则被认定为受贿。
城区改造成了敛财工具
除了任县委书记,王伟在舒城还有一个重要的职务——舒城县城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政委。
这个指挥部所掌控的舒城县大规模旧城改造,为王伟提供了与开发商打得火热、并大量接受贿赂的机会。王伟的身边出现了一些与旧城改造有关的“红公司”、“红人”。他们在王伟的帮助下能够解决开发中的几乎任何问题,也在悄悄地改变着王伟。
2000年9月份,华鑫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了舒城县梅山南路的开发权,按照协议,拆迁由舒城县政府负责。
拆迁过程中华鑫公司发现,如果按原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沿街门面房参差不齐,难以出售。为此华鑫公司向王伟领导的舒城县城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下称指挥部)打报告,要求修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