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特大抢劫杀人团伙首犯,伙同他人抢劫作案24起,抢劫76人。第一次被抓捕归案后,在审判法庭庭审现场逃脱。4年后,他在连续抢劫后再次落网,但竟然在看守所民警更换械具时又越狱逃脱了。
2007年2月1日,这个曾经连续脱逃的要犯,被判处死刑。
庭审现场跳窗逃跑
2002年7月23日,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人民法院审判厅戒备森严。数十名法警全副武装,近20名律师组成庞大的辩护队伍,格外引人注目。
原来,轰动一时有“飞贼”之称的张瑞华等17人抢劫团伙成员,将在此接受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审理。
西华县法院审判厅位于法院左侧,原来是一个电影院,后改成审判厅,能容纳五六百人。周口市中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张玉林带领几十位法警负责安全工作。
当天上午8时,以张瑞华为首的特大抢劫、盗窃团伙成员被押上了被告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庭审中的被告不准戴械具。因此,张瑞华等人站在被告席上后,便被法警去掉械具。为了安全,每名被告人的背后都站着一名法警,毛建中负责看守张瑞华。
第一天庭审主要是法庭调查,除一名被告人因违反庭审秩序被戴上脚镣外,审理也进行得顺利,张瑞华也没有什么异常表现。
审判厅的窗户刚好位于审判台上方,窗户外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因为天气较热,窗户被打开了,辩护律师坐的长条红木椅,正靠在这个窗户的下边。
第二天下午4点多,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已经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控辩双方也收拾有关材料,准备离席。
就在审判长正要宣布让法警给被告人戴上械具时,只见张瑞华突然跃上审判台右侧,踏上紧靠窗户的辩护席上的椅子,纵身一跃,顺着半敞开的窗户口跳了出去。
法警发现情况追到窗边时,并没有像张瑞华那样从离地面两米多高的窗户跳下去,而是跑出审判大厅,再绕道走外边的一个胡同去追。
再说张瑞华跳窗后双脚着地,鞋被剐掉,摔伤了肩膀。他起身赤脚顺胡同前跑去,但那是一条死胡同,他便翻过胡同右侧的一处矮墙逃走。等法警从审判大厅追赶到这儿时,已不见张的踪影。法警问附近的一个年轻人,年轻人指了指相反的方向。原来,这个年轻人是张瑞华的弟弟,是专门在外边接应的。
很快,被告人当庭逃跑的消息传到有关部门,除周口市中院的法警在分路追捕外,西华县公安局也派出警力在县城和各乡镇主要通道布控堵截。这天晚上,上千民警在全县展开大搜捕。
随后,河南周口检察机关以涉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对法警支队副支队长张玉林、法警毛建中和李建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审判长闫天峰因庭审前没有仔细察看审判厅周围环境,还将没有护栏的窗户打开,使得张瑞华有了可乘之机,也被诉以玩忽职守罪。
在看守所民警面前二次脱逃
张瑞华当庭脱逃事件发生后的几年中,河南省西华县警方从未放弃过追捕,但张瑞华一直没有进入西华警方的追捕视野。
2006年4月10日夜,安徽寿县正阳关镇居民高某驾车行使途中,被人设置路钉,刺破轮胎,被迫停车。高某等人下车检查时,遭3人持刀棍殴打抢劫,抢走现金近万元及手机两部,高某等两人被打致重伤。
案发后,安徽寿县警方赶赴现场,最终将目标锁定在凤台县顾桥镇附近。4月16日晚,将藏匿于该镇一旅社内的“刘高峰”等3名嫌疑人抓获。
“刘高峰”等归案后,寿县警方查实:该团伙已经在安徽阜南、颍上、凤台、寿县等地抢劫作案10余起,价值3万余元,并致6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
警方研究案情后认为,“刘高峰”一伙手段残忍,有前科劣迹的可能性很大。迅速与河南警方联络,查阅“刘高峰”人口信息资料,才发现真正的刘高峰本人仍生活在当地。
警方据此认为:抓获的“刘高峰”肯定是冒牌的!
5月9日,真刘高峰提供,他在河南省商水县有一表哥叫张瑞华,与他同龄,系公安部挂牌逃犯。警方马上进行辨认、确认,被抓的“刘高峰”果然是张瑞华。
5月11日,“刘高峰”自知败露,承认自己是张瑞华。
寿县警方核实张瑞华真实身份后,不敢掉以轻心。
6月7日晚7时40分,寿县看守所当班民警陶某将张瑞华带至内值班室,准备给张换成大脚镣。民警正要给他上大脚镣时,张瑞华突然起身,箭一般朝门外冲去。然后,急速跑上二楼巡视通道。
民警陶某一边与协助上脚镣的张某追赶,一边呼叫其他民警。民警李二兵听到喊声后,立即按响警铃。
张瑞华跑上巡视通道后,已发现无路可逃。他随即跳上放风场顶棚,并迅速爬上监室房顶,然后跃上监区西侧大围墙,下到大墙外的在押人员食堂顶部,很快就逃出了看守所。
第三次落网
寿县看守所三面环山,一面临合阜公路。警方迅速形成大包围圈,从外向内搜查。
6月7日晚9时,安徽六安、淮南、蚌埠、合肥等地的800余名武警增援。6月8日晚,寿县警方紧急通报全省各地市及河南、湖北省的重点地区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