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要告诉你的,是生活中刚刚发生的商界“无间道”……
43名大多出生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年轻人,利用非法电脑程序软件大肆窃取超市营业款,走上了犯罪道路。
2006年1月19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43 名上海乐购超市的员工,因篡改收银程序侵吞超市营业款397万余元,犯下特大职务侵占罪,其中主犯方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于琪、陈炜嘉等其余4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等不同刑期;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名被告人同时被处没收财产1万至10万元。
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审理了这起职务侵占案,并当庭作出宣判,驳回上诉,维持金山区法院原审各项判决。
IT高手带“内鬼” 入侵超市收银系统
超市在正常盘点时发现,货场里短缺的东西五花八门,可商场的监控录像里又看不到任何蛛丝马迹。这是去年下半年发生在上海乐购超市真北店、金山店和七宝店里的怪事。
谁也没想到,这些货物之所以神秘“蒸发”,竟是源自收银台电脑中的一个非法程序软件,而该软件的设计者方元正是乐购超市的一名员工。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个程序不仅“套”走了超市营业款397万余元,还牵出了一起建国以来上海涉案人数多至43人的特大职务侵占案。
方元今年26岁,1996年,他考入上海市一所中专学校,念的是计算机专业。当时,他是学校里小有名气的电脑高手。
2001年5月,因为电脑方面的特长,方元被上海乐购超市真北店录用为资讯员,维护超市收银机程序的正常运转。电脑高手对于电脑程序方面的缺陷很敏感,方元也不例外。2002年6月的一天,方元闲得无聊,就对收银机里的数据进行修改。后来,他惊讶地发现,当天营业结束时显示的营业额竟等同于他修改后的金额。这让方元觉得很有挑战性。于是,他便设计了一个专门修改收银系统数据的程序。
方元经常上晚班,肚子饿时想吃东西,于是他将目标瞄准了超市的食品。为了贪些小便宜,他想到了一个办法:他先让面包和饮料经过正常的收银过程,再利用程序将面包和饮料的收银记录删除。这样一来,他占有了面包和饮料,而超市实际上并没有收到货款。试验了几次,方元发现自己的行为并未被超市发现。这让他确信,超市计算机系统的确存在着可利用的漏洞。方元顺利使用这一程序窃取了几次后,胆子越来越大了。
由于当时涉及的货品数目不大,方元的行为并未引起超市的注意与怀疑,相反,由于业务能力出众,2003年1月,他被提升为乐购超市真北店资讯组组长。
据方元说,一次闲谈中,方元对同事陈炜嘉偶然说起了超市收银程序存在缺陷的问题。虽说陈炜嘉只是上海乐购公司总部的一个司机,但由于经常给各部门领导开车,在单位里也算是个“能人”,方元跟他甚为投缘。
“陈炜嘉问我是不是有什么‘油水’可捞,我就把修改程序的事情跟他说了。”方元说。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2004年5月,陈炜嘉找到我,劝说我利用当初的程序去截留超市的营业款。”此时的方元已经辞职离开了该店,没有经济来源的他也急需钱用。“陈炜嘉之前曾借走了我5000元,我讨了几次他都没还我。他说,只要一起干不仅能把欠款还给我,我们还能赚大钱。”方元起先有些担忧,而陈炜嘉胸有成竹地告诉他,超市内定货物允许有千分之五的损耗率,肯定不会出事。经不住金钱的诱惑,方元决定与陈炜嘉一起实施这个计划。
不过,有了非法程序只是第一步,要将超市款项顺利截留还必须里应外合。这时,方元想到了自己原先在真北店超市资讯组的同事王荣和向君傲,方元找到他俩,并向他们讲述了自己的意图。
方元描述的美好“钱景”让两人动心了。之后,几人进行了明确分工:方元负责非法程序的编写和修改;陈炜嘉负责物色和培训在超市内里应外合的资讯员和收银员;王荣和向君傲则利用负责资讯工作的便利,将非法程序安装传送到收银系统之中,并根据指令及时更新。
“地下培训班”授技 “卧底”收银员截款
方元很快就把程序设计好了。这个程序的“神奇”就在于:当它正式在收银系统内运行后,只要收银员按照特定的指令进行操作,程序就可以删除当天该收银台营业款的20%左右。这样一来,安插在超市内的收银员就可以将这些营业款顺利拿出。
过了程序设计这一关,日后的分赃问题也摆上了议事日程。“陈炜嘉说他拿截留款的1/3,收银员风险大且比较辛苦,也拿1/3,另1/3归资讯员。”方元在庭上交代了具体的分赃方案。
方元说,因为他和陈怕那些见钱眼开的“卧底收银员”报“假账”,陈炜嘉还让他设计了一个数据反馈程序。这样一来,所有截留款项的流向,便全在他们的掌控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