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苦苦寻觅幸福的女子终于找到了她的心中之爱,但对方却是一位有妇之夫,在与其重组家庭的梦想破灭后,为了击败“竞争对手”,赢取情人的欢心,她做出了一个异乎寻常的决定:当“卧底”了解“情敌”的一举一动,甚至不惜与一直蒙在鼓里的“情敌”结成好姐妹。最终,一个更为险恶的计划在她脑海中产生:杀掉“情敌”!为此,她找来了平生最为信任的初恋情人做帮手!
2006年5月,“帮手”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而她,则在监牢里服刑。
少妇爱上有妇之夫
2003年4月,正在湖北宜昌市一家大酒店任餐厅领班的向琼,暗暗喜欢上了该酒店一级厨师李强,日思夜想,欲罢不能。
出生于1970年的向琼高中毕业后进入当地一家酒店工作,1993年结婚,并于次年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虽然向琼对这桩婚姻并不满意,然而,为了孩子,双方都尽力维持着这场无爱的婚姻。但向琼心中一直在寻找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遇到李强,不禁让她的眼前一亮。
比向琼大5岁的李强是重庆人,已婚并有一个12岁的儿子,两年前被宜昌这家酒店聘为厨师,主理重庆特色菜。向琼发现李强对人热情诚恳,做事稳重能干,深得领导和同事的赏识,渐渐对其产生好感。在李强看来,向琼虽已年过三十,长得也不十分漂亮,但她身材高挑,线条出众,加上会打扮,使其处处散发出成熟女性的独特风韵和魅力,这让李强为之着迷。
其实,李强家庭生活美满,只是由于长期孤身在外,寂寞难耐,才变得心猿意马。当年10月的一天晚上,两人发生了两性关系。向琼从这场不道德的情感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满足,以为这就是自己追寻的幸福。因此,时隔不久她就向李强提出,自己要与丈夫离婚,一心一意与李强过日子!在强烈的情欲刺激和支配下,李强竟然也昏了头,提出他也与妻子离婚,然后和向琼组成新的家庭。这让向琼对未来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向往。
2004年2月,她义无反顾地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不久,李强帮她在宜昌市西陵二路租了一间民房。这里由此成了他们的“安乐窝”,两人经常出双入对,俨然一对恩爱夫妻。
这一切,只瞒着李强的家人。
然而,激情过后,李强却迟迟没有采取行动。直到2005年春节前夕,李强才终于告诉她:他要赶回重庆,向妻子提出离婚!
李强的妻子名叫刘小璐,1968年出生。听说丈夫要离婚,她含泪相问:你我十几年的感情了,何以突然就变了?李强无言以对,遂打消了离婚的念头。
春节过后,回到宜昌的李强谎称妻子要他一次性支付5万元现金作为补偿,而他压根就没有这么多钱!犹如一盆冷水兜头泼来,之后几天,向琼一直闷闷不乐。
半个月后,一个令两人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李强的妻子刘小璐突然出现在宜昌,并声称不再回重庆了,而是要留下来找份工作,并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这意味着,李强和向琼不受约束的“甜蜜爱情”被宣告结束!
无奈的李强只得在绿萝路租了一间平房与妻子居住。但受欲望驱使,他又常以各种借口到向琼的住处留宿,并不止一次讨好情人说,他真正爱的人是向琼。
2005年3月上旬,靠自己努力,刘小璐在宜昌一家大型超市找到一份工作。得知这一消息,一个大胆而又奇特的主意在向琼心中产生:接近刘小璐,了解这个女人,发现她的短处,以便对症下药将其彻底击败!
忌妒催生血腥念头
2005年4月初,向琼辞去了所在酒店的工作,并顺利应聘到刘小璐所在的那家超市上班。她最大愿望或者说冲动就是看看刘小璐到底长得怎么样。事后向琼曾这样评价刘小璐:“她长得不丑,性格也很好,由于我和李强这种关系,见她这么优秀,我心里很不舒服,很忌妒她。”但她并没有“知难而退”,为了“打垮”对方,她反而再三强迫自己与刘小璐交朋友。
一次,李强到她的住处留宿,激情过后,她忍不住告诉李强,自己目前同他的妻子刘小璐在一家超市上班,而且两人还相处得不错。李强听了不禁大惊失色。向琼的解释是:这一切纯属巧合,并保证自己不会同刘小璐发生冲突。但出于各种顾虑,他没有将这一切告诉妻子刘小璐,甚至连提个醒都没有。
但与此同时,向琼内心的痛苦和忌妒感却在与日俱增。她觉得,以自己现有的能力和条件,要想击败刘小璐这个“情敌”,几乎是不可能的。一种挫败感顿然占据了她的心,让她自惭形秽,也让她绝望,最终,这一切又都变成了仇恨!
向琼有了杀死刘小璐的念头!
这是一个充满血腥之气的可怕念头,黑暗、极端而疯狂,但在向琼的眼里,它仿佛是一道全新的光芒,明亮而美丽,招引着她前行,燃烧着她的心。
但向琼一个人的力量,显然无法对付身体强壮的刘小璐,她决定找一个人帮忙。可是,杀人这种高风险犯罪,又有谁愿意帮她这个忙呢?
她想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向刚!
出租屋里制造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