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在中国博客 44 个月的历史上,至少有三个日子不能忘记: 2002 年 8 月,博客中国网站出现,成为第一个博客概念网; 2005 年 11 月 14 日 ,一家周刊专题推出“全民博客”,据统计中国博客数量已经超过 4000 万; 2006 年 3 月 15 日 ,博客秦涛起诉搜狐侵权并索赔,成了国内首例博客著作权案。
中国博客以“井喷”速度发展超过 4000 万。徐静蕾说,名人博客让新浪以极为低廉的成本,赚来了大量的访问量和点击率,由此带来了巨大的商机。从而引发了“网站、作者,谁是博客广告受益者”的争论。在如何分账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的同时,也揭示出了这一新行业在法律上的盲点。
3 月 15 日 ,秦涛在其 BLOG 上发文《以行动维权:我起诉了搜狐》,言明搜狐在 2005 年 8 月 9 日 发布的《百度疯了,麦莎来了,阿里巴巴卖了的六种感觉》和 2006 年 2 月制作的《博客,女人,谁成就了谁?》专题中,部分内容取自其博客内容而没有告知本人。目前,其诉讼状已经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
0 : 08 ,秦涛的 msn 下线了。
即使在外地出差,她也保持每天上网浏览的习惯,这次她刚将写好的《五平企业家》贴在自己的博客上。
“就博客来说是很乱的。”秦涛说,“博客搬家了,做好了再告诉作者;你看,博客主页是不算点击率的,算在网站上面,他们有广告;比如 rss 技术,这是非商业用途的,但也被拿来做商用……其实博客是很‘草根'的。”
她说自己的身世——“父母是普通市民,没钱没背景。”而这些显然并不能构成“博客是草根”的要件。她在回应一篇“分析揭露”新浪老总陈彤指使她状告搜狐的帖子中,套用新 东方 老师罗永浩的名句“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以“史上最不彪悍的草根女博客”作为自己的签名。
无锡“史上”曾有秦氏家族,为北宋秦观后裔,秦涛便是这一家族的成员。崇宁路112号,是秦涛太公秦琢如的宅院,因其族侄秦邦宪曾租住有年,被无锡市列为“秦邦宪故居”。秦琢如曾和钱基博(钱钟书之父)发动民间募捐建起了无锡图书馆并任第一任馆长,“现在无锡除了荣家,其余的都没什么影响, 钱 先生家和我们都‘寥落'了……”秦涛说,她现在所拥有的都是自己打拼出来的。从浙江大学电机工程系毕业以后,就投身媒体。 2000 年《电子商务》杂志创刊,她就是元老之一,后来做到了执行主编。因为父母的原因,她回到上海在盛大公司任总裁办主任, 2004 年离职赴美归来后,又加盟上海极索信息服务公司,任副总裁。
私人日志不等于新华社通稿
“当然要告,不然就没王法了!”冯宝勇是河北益昌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几乎每天都关注网上各类侵权案的情况,“知识产权一定要得到尊重和保护,在互联网上也是适用的,博客并非共产主义。” 3 月 15 日 凌晨 0 点,董路在自己的博客( <a href='http://blog.sina.com.cn/m/donglu' target='_new'>http://blog.sina.com.cn/m/donglu</a> )上发表了新鲜的“高见”和那句流传甚广的“名句”:“几个意思啊?怎么大批新浪博客——李冰冰、高晓松、王小丫、李静、李亚鹏、郑钧、瞿颖、宋祖德、苗圃、马伊俐、黄安、海岩……突然又集体出现在了搜狐博客上了呢?难道这年头,私人日志都成‘新华社通稿'啦?那英那姐啊,赶紧出山再唱一遍《雾里看花》吧!”
最高人民法院 2000 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记者看到,秦涛在博客上标出的搜狐链接现在已经被删除。
“我们已经作了第三方公证。”秦涛的代理律师华建明说 , “网页和相关证据资料都已经存在公证处的电脑中。”华是国内最早从事互联网法律问题研究的律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