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在办事、求人时顺利,要尽快地养成恭维别人的习惯。当恭维别人已经变成你的习惯时,你办事的能力就会相应提高。”
这句教人溜须拍马的话出自一本名为《说话说得滴水不漏,办事办得恰到好处》的书。目前,这类教人如何说话、甚至教人如何送礼的书籍颇为畅销,热心读者主要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有人把这类书籍通俗地称作“潜规则”书籍。由于这类书籍被不少人看好,书店把它放在醒目位置销售,诸如《做人不能太“老实”》《做事要有“心机”》《送礼三十六计》等。这些图书的内容不尽相同,但其宣扬的内容都是非主流的价值观念。
“潜规则”一词最早源自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潜规则”,是相对于“明规则”而言的。顾名思义,就是看不见的、明文没有规定的、约定俗成的,但是却又是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一种规则。吴思先生说:所谓的“潜规则”,便是“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却在实际中支配着中国社会运行的规矩”。
如今社会流行“潜规则”,被人们默认有一定的“合理性”。时至今日,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一套“潜规则”。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潜规则图书就有了市场需求,有了拥趸者。
然而,将这些林林总总的上不得台面的“潜规则”作为图书的主要内容大肆宣扬却是要不得的。令人忧心的是,现在热衷这类书籍的多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他们正处在人生关键的十字路口,极易被误导。而“潜规则”类书籍宣扬的都是歪门邪道,接触多了,势必会对他们产生恶劣的影响。这些“潜规则”短期内或许对个人有着短期的“好处”,但这种“好处”是在损害别人、集体甚至国家的利益基础之上的,是与主流价值观背道而驰的。
现代社会日趋开放宽容,个人有越来越大的空间自由发表观点和思想,但我国出版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从事出版活动,应当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潜规则”书籍显然违背了我国图书出版原则。
目前对“潜规则”类图书尚无任何管理措施。由于“潜规则”类图书不属于重大选题,一般通过社内三审就可以出版,不需要省级审批。基本上是由图书工作室或是书商组织书稿,与出版社合作出版,由工作室或书商承销。这些民营机构以赚钱为要务,什么书有需求,就出什么书。“潜规则”类图书介乎有问题与无问题之间,走的是“擦边球”路线,没有公开反社会或是明显的暴力、色情内容,因而逃脱了正常的图书审查。
对这类书籍进行严管也许必要,但如果不能深挖“潜规则”书籍生存的社会生态这条根,就难以避免重蹈割韭菜现象,割了一茬又一茬,可隔三岔五又现于公众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