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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之惰”当惩则惩
[ □麦冬草   发布时间:2008- 07-08 15:33:29  不得不说 ]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前不久出台了“教师误人子弟14条标准”,其大致内容为:讽刺、挖苦学生、教学内容陈旧、上课照本宣科、整堂课以放录像代替教学、指导实验不认真、批改作业写一个“阅”字了事等,任课教师凡涉及任何一条,均会被认为“误人子弟”,期末考核降一档,两次降两档,出现3次“一票否决”,调离教学岗位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此标准一出,该校不少教师感到压力很大。部分老教师担心,讲了一辈子课,最后若“误人子弟”,将颜面丧尽。与教师的担心相反,大学生们对此表示欢迎。一些学生家长也表示,如果没有一个制度制约,仅寄希望于教师自觉,很可能耽误学生学业。

    我国传统文化中对“师道”多有推崇,有荀子“国之将兴,必尊师而重傅”的训诫,民间有“天地君亲师”的尊卑排序,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俗语。

    相对于对“师道”的推崇,对师的制约则只有《三字经》中的一句“教不严,师之惰”,一个“惰”字,只是从道德层面谴责,缺乏具体的惩罚措施。

    与西方相比,我国对教师的教学行为管理和道德要求略显不足。在很多高校,教师的教学行为完全取决于其个人的职业道德,这样的现状实际上并不利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据了解,尽管教育部编写有《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一书,作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但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用具体的评判标准量化“误人子弟”,以惩戒“师之惰”,可称得上是开先河之举。

    教育家陶行知说:“要人敬的,先必自敬,重师首在师之自重。”然而,反观今日国内教育界:教育腐败案屡屡曝光;令人发指的禽兽教师不时冒出;老师向学生索要财物、红包;导师把学生当打工仔,为自己捞钱、捞名!如此种种,还怎么让学生敬重?而在教学上,上课敷衍了事、照本宣科的大有人在。

    “尊师重道”是教育不变也是不应变的法则,但我们必须清楚地了解到,我们首先是对“老师”这个职位表示尊重,因为它是值得尊敬的,而后才是那个“人”,这两者是不同的。如果那个人在“老师”这个位子上能够尽到老师真正的责任,那他自然是值得被尊敬。“老师”就应该受到尊重,至于那个人在“老师”的位置上合不合格、合不合位,就要另当别论了。

    所以说,误人子弟标准的出台是一件好事。当然由于是新生事物,难免存在瑕疵和不足,比如“教学内容陈旧”怎样界定?“指导实验不认真”中“认真”很抽象,标准不好把握。

    但无论如何,此举对那些惰师、庸师而言都是当头棒喝,至少能够起到警戒的作用。过去,我们过多强调的是“尊师”,对“师”的行为规范仅以“师德”以期自律,现在是时候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要求出台一个相对明确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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