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杂志新闻 - 时报新闻 - 本网报道 - 区域报道 - 法闻天下 - 报章记录 -  维权中心  - 知名律师 - 法条文库 - 法律图书 - 社区中心 - 社务中心 - 免费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道中心 >> 民主与法制时报 >> 文华 >> 正文
明星代言:明星的幸运与民众的不幸
[ □赵 文   发布时间:2008- 01-06 19:48:58  不得不说 ]

    最近,从体育名嘴变身娱乐红人的黄健翔,又成了郎酒的代言人,代言费据称为300万元人民币。这不禁让人想起最近又火了一把的“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他代言的藏秘排油茶涉嫌虚假宣传,让央视的3?15晚会给曝光,现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证实。这个现象,引发了新一轮“明星代言该不该负责任”的社会热议。
 
    当下,明星代言的产品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包括油盐酱醋,也包括衣食住行,还包括与生老病死有关的产品。明星总是煞有其事地摆出一副样子,蛊惑人们相信自己代言的产品特别特别好。问题是,明星拍完“蛊惑片”之后,拿钱就拍屁股走人,根本不管自己代言的产品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也不管自己代言的产品是否会产生社会危害。
 
    很明显,明星之所以敢如此肆无忌惮地代言,根本原因在于他们不会因此而负责任,代言行为属于“只吃肉不沾腥”的活儿。迄今为止,还没有法律明文规定说,明星应该为自己的代言要负何种连带责任。正因为如此,郭德纲被曝光之后才敢大声叫嚷,说什么央视报复他,说什么不是他一个,一副冤枉相。
 
    其实,不管社会如何议论,不管有多少咒骂声,明星都是幸运的。毕竟,相对于可能被法律追究而言,挨多少骂似乎都已经无关紧要,反正厂家给的银子早就收进了钱袋子。可是,与明星的幸运相比,民众的不幸也是显然的,我们给了他们百分之两百的信任,他们却给我们百分之两百的打击。搞不好,可能还得搭上自己本来健康的身体。我们期待,有关部门也该来管管明星代言这回事了,而这不能完全指望明星本人的洁身自好。

(责编:) 【字号 】【打印】【关闭
现有网友评论
网  名:     查看评论需知  
内  容: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推荐新闻












  • 热点推荐
  • 新闻摘要
热门点击
图片新闻
视频点播
报社概况 | 关于民主与法制网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s © 2005-2007 WWW.MZYFZ.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6780号   京ICP证061091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