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如今多数演出票价的确过高,且高得有点离谱了。一个教授看不起演出!说出来,真是笑谈。苦笑之余,我们真的该好好检讨一下:文艺理应服务于大众,而为什么我们的文艺仅仅成为少数人的文艺呢?
批评高票价的声音,并不是今天才发出,一直以来,有识之士都在呼吁,有关部门该好好管一管。不过,直到今天,我们并没有看到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是不是管理者的懈怠或是管理者遭遇了难题,本人不敢无妄揣之。
想说的是,在票价过高的问题上,光检讨不够,光解释也不够,需要正面解决,更需要政府出面予以引导。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文化消费本身具有消费的自主选择性,文化产品是一种精神食粮,并不是生活所需的必需品。人们在演出上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喜欢就会看,不喜欢就不看,这并非票价过高导致的。
监管应相信并尊重市场规律。演出市场是竞争性市场,提供的是演艺商品,而不是公共服务;演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文化产业,而不属于事业的范畴,这是演出市场的定位,是演艺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必然采取的表现形式。演出市场的信息不完全和市场发展过程中必然产生的市场不完善,才是导致票价过高的根源。
管理者应该追究深藏在背后的症结,作出正确决策。对于团体购票背后的商业贿赂、公安索票背后的钱权交易、“黄牛党”的倒买倒卖、行政审批上的权力寻租、扰乱市场的“政府演出季”、欺诈观众的虚假宣传等背后病因,应该“一个都不能遗漏”,狠下猛药;对于演出票价的定价等表面行为,不可生硬强制规定。
总而言之,对待票价过高的顽症,不应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手法,顾表面而不触及内里;也不可因噎废食,违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施以粗暴的、无效的行政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