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书成本太高 网络最易出位
在几年前的大众读书市场上,类似于《我和××不得不说的故事》靠揭露名人隐私而赚取读者眼球的事情屡见不鲜。现在,这种打明星牌而使自己一夜成名的手段,因为有了网络,炒作成本变得更低了,也更直接了。博客的大面积开花,使其成为炒作名人的又一怪胎。
周涛的婚姻秘史被博客“示众”
近日,重庆某电视台名不见经传的主持人就在自己的博客中爆出了央视名主持人周涛的两段婚史,她的博客点击率也飙升到 7 万多次。
这位网名叫“麻老虎”的女主持人在自己的博客中称自己和周涛是北广的同班同学,两人情同姐妹,自己还曾是周涛与第一任丈夫宏的媒人。随后“麻老虎”提到曾在 1996 年和 1997 年与周涛的第二任老公云有过两面之缘。 2002 年周涛离婚后嫁给了非常有钱的云,住上了千万豪宅。
“麻老虎”:写周涛就为赚人气
记者认出该博客的作者即重庆某电视台一名女主持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主持人直言不讳地说:“我看到一个关于提高点击率的帖子,说要是能够写点与名人的故事,那点击率一定提高得很快,所以我就写了周涛的故事。现在我的博客人气很旺。”
记者也看到很多网友对这名主持人以写周涛来博出位的做法表示愤慨 : “靠暴露别人的隐私,来炒作自己,可耻!况且你还是她的同窗好友。”
周涛:无聊炒作懒得搭理
周涛的“大学同学”在博客上披露周涛隐私后,记者一直在联系周涛本人,希望她能对此事作出回应,但她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最后,记者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中央电视台一位跟周涛熟识的电视导演。对于这件事,这位导演征询了周涛的意见,并代表周涛作出了几点回应:“第一,根本不想理这件事,真是太没意思了。前一段时间把倪萍拿出来炒,这一段时间又把矛头指向我。第二,有些东西就是胡说八道,根本就没有什么名堂,我没什么可说的,更没有什么可解释的。”
律师:公共知情权的模糊界限
北京一位法律界人士接受采访时指出周涛被曝光婚史其实也是一个公共知情权的问题。法律认为,名人要有一定程度的容忍,用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比如说,周涛是名人,那公众对周涛一举一动的关心,就是公众知情权。如果因为公众知情权给名人带来了伤害,如果是合理程度内的伤害和影响,那么公众人物就有隐私容忍的义务。为了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那么名人的权利就要做出点儿牺牲。因为从名人成名的途径来说,既然信息的传播成就了名人,那么,同样是信息传播带来的适当的弊端,名人也要容忍。
那么,什么是适当什么是不适当呢?名人的隐私权在哪里是界呢?具体到个人私生活问题上,这位受访者认为,并不仅仅是没有歪曲事实,没有侮辱诽谤,就不涉及隐私权。关于侵犯隐私权有很多种类,其中重要一种是,如果评论不当的话,就构成侵权。评论不当的意义就是,在有关部门确定名人构成犯罪或者构成违法之前,在事实基本属实前提下,如实刊登没问题。但真理再往前一小步,就成为谬误,即一旦再加进去了恶意评论,就会造成对他人社会评价的贬损,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