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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妻走失13年后突然归来
[ □孔令泉    发布时间:2008- 01-06 02:47:39  不得不说 ]
    在街上,郭明发看见有乞丐就奔过去,取出妻子照片让乞丐辨认。有的乞丐见没有东西给就破口大骂,把照片扔在地上。郭明发赶紧捡起照片,用衣袖小心地擦干净,就像是轻轻地抚摸着妻子的脸,生怕妻子受了伤害。
 
    夜幕降临,一天没吃一口东西的郭明发又冷又累又饿,他没有钱买东西吃,也没有钱住旅社。夜晚寒风刺骨,郭明发把带来的衣服全穿上,可仍抵不住寒冷。他找到一家商厦的角落里,用一些硬纸板把自己包裹起来,战战兢兢地度过一个不眠之夜。
 
    每天走过一条条陌生的大街小巷,望着眼前川流不息的行人,就好像是大海里捞针一样,哪有妻子的影儿啊!郭明发几乎陷入了绝望之中。冷静过后,郭明发认为妻子可能已沦落为乞丐,要想找到妻子,只有自己变成乞丐,与乞丐混熟才能找到妻子。一个月下来,乞丐帮派的头头告诉他,他妻子肯定不在这儿乞讨,因为女乞丐本身就不多,圈内人一碰头都清楚。 

    郭明发只好回洞头老家。回到家里,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郭明发让两个儿子差点认不出来了。怕父亲出事,儿子再也不让父亲独自出门。儿子哭着对郭明发说:“妈妈不见了,我们不能再失去爸爸。”

再办“婚礼”

    郭明发决定再到乐清市曙光村打工,一边赚钱,一边寻找妻子。在打工期间,郭明发听到了几次妻子下落的消息,他都赶去寻找,结果都证实消息有误。
 
    郭明发为人厚道,有一手泥工技术活儿,很受工地老板赏识,在民工中也很有威信。民工们都知道郭明发妻子失踪,也帮助打探消息,三年来,见丝毫没有进展,就劝郭明发想开一点。
 
    与郭明发一起打工的工友中许多是江西民工。有一天,江西工友老陈把一家母子四人领到郭明发跟前,说这名妇女叫陈四英,是他同村人,早年死了丈夫,留下三个儿子,大的和二的都已成年,小的只有15岁,想让郭明发帮忙给这母子四人找碗饭吃。郭明发见是穷苦善良人家,就找了老板,让陈四英两个儿子在工地做活,老板同意了。
 
    陈四英带着小儿子帮工友们烧饭洗衣。从老乡们的口中,陈四英得知郭明发的情况,她对这位情深义重的男人十分敬重。她觉得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还有这样重情义、讲良心的男人实在是太难得了。她心底里有着一丝向往,平日里就格外关心起郭明发来。
 
    工友们看到眼里,极力撮合他俩。郭明发犹豫不决,陈四英知道他心里藏着林秀香,就对郭明发说:“老郭,你放心,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会一起帮你找秀香的。”
 
    郭明发看着这位善良纯朴的女人,感动了。于是陈四英就搬来与郭明发一块住了。按当地风俗,简单地在工地上操办了两人的“婚礼”。 

    看到老郭两光棍儿子过年总是独自来看他们,陈四英心里很愧疚。她动员郭明发开家馒头店,她来做馒头,给两儿子攒着钱。郭明发很感激她有这份心,就在村中心路租了间房,开起了馒头店。郭明发“夫妻”做的馒头个大好吃,生意很快好起来。
 
    每当郭明发坐在馒头店,闻着扑鼻的馒头香时,他就想到寻找妻子饥寒交迫的日子,不禁黯然落泪,不知可怜的妻子现在何处。望着郭明发愁肠百结的样子,陈四英知道他又在想妻子了,她抚摸着郭明发的肩膀,说:“等我们赚了钱后,我就和你一起去找她。”陈四英的善解人意,让郭明发心里有了些许安慰,他觉得自己虽然命苦,但这辈子碰到两个女人都是这么善良,也知足了。

 

左右为难

    尽管善良的陈四英真心打算帮老郭找回妻子,但林秀香的突然出现,还是让她有些措手不及。她考虑更多的是留还是走,不是她要与林秀香争,而是觉得面子上过不去,出门也不像以前那样大大方方了。她对郭明发说:“秀香回来了,我还是走吧,不然别人会说闲话的。”

    郭明发心里一酸,握着陈四英的手说:“让别人说好了,我们已经相处10年了,我的脾气你是知道的,我们还像以前一样,秀香是个病人,我们一起照顾她好吗?”望着老郭祈望的眼神,陈四英说:“你放心吧,我会把秀香看作自己的姐姐,不会让她受委屈的。”

    林秀香出院后,郭明发与陈四英商量后将林秀香安顿在福利院里,每月费用1000元。这1000元都是郭明发和陈四英每卖一只馒头几角钱赚来的。
 
    郭明发所作出的选择虽重情谊,但是还是违背了法律。第一,在他与疯妻林秀香的关系上,根据我国法律,有一种是宣告死亡(即法律拟制的死亡)。必须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并且只有符合“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情形,法院才可以宣告公民死亡。而疯妻虽失踪13年之久,但与郭明发并无在法律上解除关系。

    第二,郭明发与现在的“妻子”陈四英的关系是非法同居关系,其“婚姻”是无效的。如果郭明发都以夫妻名义与林秀香和陈四英相处,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可以追究郭明发的重婚罪。尽管郭明发的行为情节不严重,社会影响也不恶劣,但在法律上属违法。

    婚姻法专家、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贺丹青认为,现在郭明发所处的境况,如果选择与陈四英登记结婚,郭明发就要到法院起诉离婚。因为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协议手续,夫妻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林秀香是一个精神病患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通过法院确认解除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法院可以根据女方是精神病患者的事实要求郭明发给予经济帮助,保障女方未来生活。

    “郭明发与陈四英结婚比较合理,这样,他可以和陈四英一起在生活上和精神上照顾林秀香。选择谁完全看郭明发自己。”贺丹青副教授说,“不过从道义上让郭明发做出选择很难,良心上会有谴责,不管他选择谁,心里都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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