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杂志新闻 - 时报新闻 - 本网报道 - 区域报道 - 法闻天下 - 报章记录 -  维权中心  - 知名律师 - 法条文库 - 法律图书 - 社区中心 - 社务中心 - 免费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道中心 >> 民主与法制时报 >> 生活 >> 正文
酒类管理新规出台向未成年人售酒违法
[ 王艳坤    发布时间:2008- 01-06 01:9:29  不得不说 ]

  今年 1 月 1 日实施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明确禁售标识。有违反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罚款。

  然而,“我们不清楚这件事,现在让小孩子代买烟酒的多了,我们总不能拒绝顾客吧”。一家烟酒专卖店的老板表示,这个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不太好实施。

  业内人士介绍,要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需要制定一个实施细则,而且《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本身也设立了一个过渡期,为相关部门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留出了时间。目前,各地都在制实施细则,对于《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的“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等规定,将有条不紊地落实。  

 

(责编:) 【字号 】【打印】【关闭
现有网友评论
网  名:     查看评论需知  
内  容: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推荐新闻












  • 热点推荐
  • 新闻摘要
热门点击
图片新闻
视频点播
报社概况 | 关于民主与法制网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s © 2005-2007 WWW.MZYFZ.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6780号   京ICP证061091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