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它公开挑战了国家正在实行中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是地方政府与中央宏观调控唱对台戏。众所周知,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经过近两年的不懈努力,终于使房价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一些增幅较快的城市的过高房价开始下降,其他城市的房价也开始稳定,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初显成效。而此时此刻,特别是国家还没有宣布宏观调控政策完成历史使命之际,地方政府就急于出台旨在扶持房地产企业、继续维持高房价、刺激商品房需求的“救市”政策,明显违背中央政策意图,是公开对抗和拉倒车行为。
二、政府擅自对房地产交易行为实行“行政补贴”,是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严重干预,破坏了自由竞争、平等公平的市场经济规律。不仅如此,还有拔苗助长之嫌。政府对特定时间段的购房者实行补贴,必然促使未来购房者提前购买,短时间内可能出现购房需求旺盛的假象,但长期来看当政策过后就会出现明显的“低潮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政府对特定时间段的购房者实行财政补贴,严重破坏社会公平,对其他市民和其他行业的企业有失公平,容易催生市民对政府政策的不满及对政府公信力的怀疑。
四、一个省会城市的市政府一下就拿出5亿元财政收入专门激活楼市,在没有得到民意机关的审议之前,还涉嫌浪费纳税人的钱财,滥用行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