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杂志新闻 - 时报新闻 - 本网报道 - 区域报道 - 法闻天下 - 报章记录 -  维权中心  - 知名律师 - 法条文库 - 法律图书 - 社区中心 - 社务中心 - 免费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道中心 >> 民主与法制时报 >> 前沿 >> 正文
政府补贴购房的“四宗罪”
[ □李 杰   发布时间:2008- 09-16 14:3:14  不得不说 ]

    一、它公开挑战了国家正在实行中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是地方政府与中央宏观调控唱对台戏。众所周知,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经过近两年的不懈努力,终于使房价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一些增幅较快的城市的过高房价开始下降,其他城市的房价也开始稳定,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初显成效。而此时此刻,特别是国家还没有宣布宏观调控政策完成历史使命之际,地方政府就急于出台旨在扶持房地产企业、继续维持高房价、刺激商品房需求的“救市”政策,明显违背中央政策意图,是公开对抗和拉倒车行为。

    二、政府擅自对房地产交易行为实行“行政补贴”,是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严重干预,破坏了自由竞争、平等公平的市场经济规律。不仅如此,还有拔苗助长之嫌。政府对特定时间段的购房者实行补贴,必然促使未来购房者提前购买,短时间内可能出现购房需求旺盛的假象,但长期来看当政策过后就会出现明显的“低潮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政府对特定时间段的购房者实行财政补贴,严重破坏社会公平,对其他市民和其他行业的企业有失公平,容易催生市民对政府政策的不满及对政府公信力的怀疑。

    四、一个省会城市的市政府一下就拿出5亿元财政收入专门激活楼市,在没有得到民意机关的审议之前,还涉嫌浪费纳税人的钱财,滥用行政权力。

(责编:) 【字号 】【打印】【关闭
现有网友评论
网  名:     查看评论需知  
内  容:
 相关新闻
· 政府补贴九成 北京计划3年实现绿色照明    (2008年06月30日 14:25:47)
 最新新闻  推荐新闻












  • 热点推荐
  • 新闻摘要
热门点击
图片新闻
视频点播
报社概况 | 关于民主与法制网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s © 2005-2007 WWW.MZYFZ.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6780号   京ICP证061091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