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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开幕式泄密事件中的法律问题
[ □乔新生   发布时间:2008- 08-11 15:20:7  不得不说 ]

    奥运会彩排期间,北京奥运会组委会邀请各国电视媒体调试器材,可没有想到,韩国电视台抢先披露了奥运会开幕式的部分画面,引起国际社会广泛谴责。韩国SBS电视台不得不就自己的行为公开向北京奥运会组委会道歉。

    作为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安排的重要节目,开幕式将会吸引数十亿的观众。所以,在没有征得组委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播出有关新闻画面或者节目制作过程,构成对北京奥运会组委会特许权的侵犯,组委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电视台的法律责任。不过,北京奥运会组委会为了营造和谐氛围,很可能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决不意味着韩国电视台可以逃脱制裁。国际奥委会转播权,是国际奥委会的重要财产,韩国SBS电视台提前播放奥运会开幕式的画面,是对国际奥委会转播权利构成侵害,国际奥委会可以采取禁止韩国SBS电视台报道的方式,对其进行惩罚。

    近年来,国际奥委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可谓殚精竭虑,不仅出台上千页的文件,对奥运会赞助商的权利作出明确规定,而且对赞助商品的使用制定详细的规划。在奥运会转播期间,如果涉及到非赞助商的商品,可采取临时性屏蔽措施;对非赞助商提供的服务,则采取淡化处理。正是对赞助商知识产权全方位的保护,国际奥委会才可以从赞助商手中获得巨额的利益。奥运会开幕式作为奥运传播的重头戏,可以给奥运会赞助商带来无限的商机,如今韩国SBS电视台不顾北京奥运会组委会的反复提醒,置国际奥委会利益于不顾,为了获得独家新闻,而采取不当的手段,抢先播放奥运开幕式片段,其行为已经损害了国际奥委会的利益。所以,国际奥委会按照既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应该在情理之中。

    对一些电视媒体来说,奥运会是难得的商业机会,为了确保自己的收视率,他们不惜以身试法,拼命一搏。现在看来,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非但不能赢得喝彩,反而破坏了人们对奥运会开幕式的美好想象,因而成为众矢之的。韩国SBS电视台的所作所为,值得中国的新闻界思考,在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之下,新闻媒体既要获得独家新闻,同时又要遵从共同的行为准则。如果为了获得独家新闻,而不惜以身试法,那么最终很可能会鸡飞蛋打,成为公众的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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