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贫困县——重庆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因涉嫌受贿2226万元,在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7月23日新华网)
晏大彬的落马,可谓颇具戏剧性,纯属“意外”。今年1月14日,重庆警方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楼上房屋严重漏水,而该业主不在家,无法入内。警方进入后,在这个无人居住的商品房的卫生间里发现成捆成捆的现金939万元。
试想,如果不是房屋漏水,警方意外发现惊人的现金,这起腐败大案能水落石出吗?其实,近年来由于意外的戏剧性因素而落马的贪官并不少。有离婚离出来的贪官,如河南省驻马店市某乡党委书记张学峰当了官以后,在外包养情妇,为达到与情妇结婚的目的,坚决要与妻子离婚。其妻一怒之下拿着一张52万元的存折到检察机关举报;有小偷偷出来的贪官,如原贵州省长顺县政协副主席胡方瑜被小偷把裤子偷去,拿走里面的现金后又扔掉了。两个小学生将拾到的裤子交给县公安局。公安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裤子皮带的夹层里,竟还藏有4张大额存单;有拆房拆出来的贪官,如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科技局原局长院保卫搬家时将47万元存折遗忘在旧房子里,被民工在拆房过程中意外发现。此外还有地震震出的、豪赌牵出的、敲诈诈出的、大火烧出的……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各色各样。
虽然每次贪官的意外落马,群众都为此拍手叫好,但靠意外来发现贪官毕竟带有很大的偶然性。贪官意外落马,是否意味着有一些贪官可能成为漏网之鱼,逃脱法律的惩处?靠意外来查办贪官,多少折射出制度的乏力与监管的软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