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在破获一起特大毒品案时,曾派警花假扮行人,向大毒枭借用手机,以获取他的手机号码,掌握更多重要信息。(7月27日新华网)
这段女警花“智赚”大毒枭黄某手机号码的描写似乎很是“出彩”,但一些网友对于警方的“美人计”却颇有微词。
每一起贩毒案的侦破过程,无疑都会令人惊心动魄。而把警察与毒贩的“斗智斗勇”写得如此儿戏,恐怕难以令人信服。从报道中看,毒贩的“反侦查能力很高”,“美眉”当街借用别人的手机,怎么说也是一件唐突的事,人们自然有理由怀疑,女警花的当街“搭讪”,会不会引起毒贩本能的警觉、因而“打草惊蛇”呢?警方想掌握一个已跟踪多时毒贩的“手机号码”,又是否非得动用“女便衣”上阵不可呢?
津津乐道于大毒枭为“漂亮女孩”的“眼泪”所打动进而“中计”,这样的“新闻导向”也值得商榷。网上已有“人家还是挺助人为乐的嘛”、“永远不要借手机给女人”之类的跟帖留言,虽然有的网友是在戏谑、调侃,但“毒枭也善良”的推论无疑是荒唐和有害的。
记得去年初,曾有“哈尔滨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孙桂华为捉拿贪官,曾3次扮演三陪女郎与其周旋”的报道。当时曾有人对此提出质疑,认为“扮三陪女反腐”这样的反腐手段,无疑太“小儿科”了,扮演者的心理代价也太大——事实上,除了当事女检察官“心理代价”的问题之外,过分详细披露办案机关的工作方法、侦破过程,也不会产生好的社会效果。如果把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细节等不厌其详地描写报道出去,俨然就是“指导”别人犯罪,容易使一些不辨是非的青少年学会作案,甚至学会反侦查。同样的道理,把警方的侦查手段毫无保留地“和盘托出”,这样的报道不也就成了犯罪分子的“教科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