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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出现“六难点”
[ □倪 杰   发布时间:2008- 05-26 13:54:28  不得不说 ]

    目前,审理离婚涉及的财产纠纷出现了六个难点:

    一是,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难区分。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婚前财产登记制度,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纠纷时,往往以当事人提供的购物票据作为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主要依据。这种简单、原始的方法在多数案件中因当事人举证困难而陷入尴尬。

    二是,房屋产权归属难确认。福利分房制度取消后,商品房成为主要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房屋价格居高不下、且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离婚财产纠纷案件中,房屋产权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由于涉及购房贷款等问题,确认房屋产权归属成为法院审理的一个难点。

    三是,股份、股票等财产难分割。以公司股份、股票等形式存在的财产其价值常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诉讼中,当事人的诉求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或股市行情的变化发生一定反复。此外,在公司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直接判决股份转让又有侵犯其他股东利益之嫌。

    四是,继承、受赠所得财产难查证。夫妻接受赠与或继承遗产,一般不会进行单方赠与或继承公证,因此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无从查证赠与或继承针对的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也有当事人为躲避财产分割而放弃继承巨额财产,其放弃的真实性也无从查证。

    五是,家庭财产支出难计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父母就医支付全额费用,另一方能否主张其他赡养义务人分担;一方投资经营高风险业务,另一方是否同意如何查证;一方在婚后高消费支出,另一方能否要求返还等问题均是目前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面临的难点问题。

    六是,知识产权预收利益难分配。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在离婚时尚未取得财产收益的,是通过一次性评估予以解决还是在收益取得时另行诉讼解决,当事人往往观点不一,法院也无法确定何种方式才能更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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