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济铁路发生旅客列车撞车特别重大事故后,很多人在网上发帖讨论此事。山东高密一网友杨某因为转贴了不实消息,夸大了死亡人数,被警方拘留5天。(南方都市报5月5日)
只因转贴了一个关于国内重大事故的帖子,便被处以治安拘留,这样的结果让人倒吸一口凉气。根据法律规定,网上新闻言论违法有三个构成要件: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谣言而予以散布;在客观上,要有散布谣言的行为;在后果上,要造成对公共秩序的严重扰乱。从这三个构成要件来看,杨某的行为都不构成违法。首先,杨某只是转贴他人的已发帖,他根本不知道所转发的帖子扩大了死亡人数、具有虚假信息,在主观上没有发布谣言的故意。作为一个普通网民,他不具备也不可能具有查实所转发帖子真实性的能力。如果硬性要求每个网民核实转发帖的真实性,这是不现实的。其次,杨某的转贴行为,是在流量很小的地方性的高密贴吧,而且不到一天就被删了,没多少人看到,不到大面积散布的程度。第三,山东胶济铁路事故本是个全国关注、人人关心讨论的灾难,杨某的转贴也只是表达自己对这事件的关注,从现实来看,并没有造成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因而,杨某的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当前,互联网可谓龙蛇混杂、泥沙俱下,确实需要提倡网上文明,加强管理。但是,要把握好度的问题。如果管理“过度”,不仅不利于互联网的健康发展,而且还很容易伤及无辜。从这一个案我们可以窥见,当前我国互联网管理上的混乱。一方面,一些在互联网上真正兴风作浪、恶意造谣者仍然逍遥法外;一方面那些无辜的普通网民却被职能部门“绳之以法”,让他们遭受了无妄的牢狱之灾,严重侵害了公民正常的言论自由,让每一个网民都产生不可预测的危机感,让互联网成为到处都是危机和陷阱的场所。试想,当每个网民都噤若寒蝉时,互联网的生机和活力何在?
问题的根源在于,我国互联网管理上的滞后和混乱,与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民数量的快速增加相比,我们的法律和政策管理并没有相应跟上,导致一些管理部门在互联网的管理上无所适从,主观臆断,背离了互联网公平、公正、公开和包容的内涵。比如,我国法律将利用互联网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言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定为违法,但对何为散布、何为虚假信息,都没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这不仅不利于互联网的管理,而且不利于网民把握网上言论的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言论的边界还亟待法律的明确规定予以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