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但生效前夕,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卷入“劳工门”事件。继沃尔玛、华为、泸州老窖等传出变相裁员消息后,世界第二大零售卖场品牌家乐福也在华遭遇退工质疑。据此前的媒体报道,家乐福全国4万多名员工,除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外,不论工龄长短、合同是否到期,均被要求在去年12月28日之前与公司重新签订为期两年的新合同。
与之前的“劳工门”事件类似,家乐福也宣称此次与员工重订劳动合同并非规避新法,而是为“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
作为一项公共事件,我们当然不能偏听偏信任何当事一方的自说自话。目前能确认的事实是,在家乐福“劳工门”事件中,一些媒体的报道与家乐福的回应截然相反,这必然意味着有一方的陈述为假。
编者的话 在强弱分明的劳资对立中,劳动执法部门和工会等劳动者权益组织本应有所作为,比如积极调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主动组织劳动者开展法律培训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在劳资纠纷中为劳动者(而不是为企业)支招并提供组织上的支持。如果劳动者在依法维权中处处感到“一个人在战斗”的尴尬,只怕由企业主导的“劳工门”即便在《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之后仍将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