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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裸奔”是一种示丑经济
[ □张培元   发布时间:2008- 01-06 00:32:9  不得不说 ]

    “郑州284名青年男女平安夜拟集体裸奔……”这两天,网络媒体爆出的新闻叫人大吃一惊。有关报道称,为庆祝某酒厂推出的三款新酒,郑州一烟酒商行重金招聘“裸奔团”,圣诞节前夕在该市二七纪念塔广场裸奔,参加者可领到万元现金和面值8800元的钻石卡。而记者在采访后发现,这次集体“裸奔”其实是商家策划的“大忽悠”。(12月20日《河南商报》)

    令网络内外舆情哗然的“裸奔事件”原来是一次有预谋的商业策划——不管能不能邀来284名裸男裸女在寒风中漫步二七广场,靠着万元钞票、8800元钻卡和“裸奔”的噱头,某烟酒商行已赚足了公众眼球,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

    自从哈佛大学博士、美国巴布森学院教授、新经济十大杰出人物达文波特出版了专著《注意力经济》之后,“注意力经济”很快风靡全球商界。让达文波特先生始料不及的是,不少人在现实运用中曲解其义,不愿从练内功、创品牌、搞服务、想点子、提素质等基础性工作做起,而是纷纷抄近路,通过令人匪夷所思的方式开挖“注意力资源”。在天寒地冻中发出的“裸奔动员令”,即是一个很另类的恶俗标本。

    尽管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有伤社会风化罪”,但并不等于“裸奔”合理合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依照我国的传统道德标准,赤身露体招摇过市,也会招来骂声一片。如此看来,以区区万金悬赏勇夫“裸奔”的商业策划,以公益之名大肆炒作,不仅在误人子弟、诱人学坏,更是在导演一种“示丑经济”,在展现着资本的哗众取宠、急功近利和不择手段,实际上是一次商家逐利行为的“裸奔”。有关策划人员似乎忘了,被唾沫星子泡出来的商业形象,是不可能面目清新、温馨可人的。

    人需要衣裳遮体蔽羞,商家同样离不开商德商风、市场包装、信用信誉等漂亮衣裳标示自己的价值与存在。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白热化时代,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资讯时代,面对排山倒海而来的资讯,公众的注意力是一种稀缺资源。这就需要商家认真研究消费者心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营销本领,打造市场金字招牌。那种梦想通过打一次两次道德与法律“擦边球”就能声名鹊起收获“注意力经济”的市场追求,无异于饮鸩止渴,委实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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