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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上夜总会是适应社会大染缸?
[ □卢荻秋   发布时间:2008- 01-06 00:32:14  不得不说 ]

    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打着“实习”的幌子,将刚上学半年的未成年女学生送进杭州的娱乐场所当陪酒女,任凭她们遭受客人摸抱、灌酒等侵害。学校董事长郭桂生竟表示:“出于礼貌,让她们去敬敬酒也没有什么不妥。”(《齐鲁晚报》11月22日)

    让艺校女学生去夜总会“实习”,是一种教育宗旨的根本堕落。堕落的原因很简单,利益驱动而已。拿桂林的这家舞蹈学校来说,真正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让来自贫困山区的学生赚钱补交学费;二是从合作对象那里赚取每人1500元的“人头费”,和从“实习”学生那里抽取1/4的“提成”。一个字,还是“钱”在作怪。

    不过,大凡一肚子男盗女娼的人,往往又是满口的仁义道德。所以,诸如此类的艺校,在行着让女学生去夜总会实习之实的同时,总是要说出许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的。比如,郭董事长的“出于礼貌”,校长助理周珍的“帮助贫困学生,是在做好事”。而在种种为教育的堕落找借口、讲道理中,江西文艺学校萍乡分校校长何家全曾说过的话堪称经典。他在学校组织女生到夜总会“实习”被曝光后,振振有词地说:夜总会“是一个染缸”,女学生“终究要去染的。你必定要走上市场,必定要走上这个舞台的”。

    何大校长的话虽然刺耳,不过很直白,笔者相信这也是所有堕落的艺校的领导者、管理者的真实想法。因为,在这些人的心目中,什么教育宗旨、什么铸造灵魂,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他们对艺校的实际定位就是“适应社会大染缸的培训班”。了解了这一点,我想,艺校何以与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对起口来,就不难理解了。

    只是,当越来越多的艺校管理者树立了“为夜总会输送人才”的教育观,把艺校和夜总会的关系定位在“鱼儿离不开水、瓜儿离不开秧”的时候,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是不是该“出手”加以整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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