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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不能伪造
[ □卢荻秋   发布时间:2008- 01-06 00:30:1  不得不说 ]

    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库区搬迁至盐锅峡镇的数千名村民符合国家后期扶持条件。然而,就在移民们翘首等待国家现金直补的时候,盐锅峡镇的部分干部竟炮制虚假的“民意表”,称大部分群众同意将这些后期扶持资金用于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份虚假“民意表”不仅严重伤害了当地移民的心,也引发了一场干群冲突,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兰州晨报》10月24日)

    该镇镇长张学文事后声称,是“由于时间紧迫”,镇干部才伪造了少数村干部的签字盖章和“民意表”上的群众意见。笔者认为,这是一种无赖的辩词。事实上,是镇政府打算将扶持资金用于基建在先,然后才派干部到村民中“了解”民意的。说是“了解”,其实不如说是为将资金用于基建而“炮制民意”,民意只是镇政府为自己找的“幌子”而已。

    从盐锅峡镇“伪造民意”案例中可以看出,一些基层政府领导干部在如何对待“民意”上还存在着四个方面的严重问题:一是漠视民意,从根本上没有将群众心声放在眼里,没有树立起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二是屏蔽民意,设置种种障碍,使得民间疾苦、群众呼声被压抑在最底层,不能顺利表达;三是包办民意,按照领导干部自己的意愿任意编造民意、“代表”民意,使得民意失真;四是强奸民意,绞尽脑汁曲解民意、诬蔑民意、丑化民意,甚至绞杀民意。

    当前,我国不少地方基层政府与群众关系十分紧张,干群冲突时有发生,影响恶劣。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心里装的是自身的利益、政绩和前程,而不是百姓疾苦和百姓呼声。为了达到自身的目的,甚至不惜玩弄权术和手法,欺上瞒下,愚弄百姓,损害百姓的切身利益。其结果,不仅让老百姓丧失了对政府的信心,也激发了干群矛盾乃至冲突,影响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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