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事变”75周年之际,全国各地开展了纪念《人民防空法》颁布10周年,以及鸣笛纪念国耻活动。《江南晚报》报道,“无锡市民防局”揭牌标志着无锡市人防办正式“加码”为战时人防与平时民防相结合的政府职能机构。同时,与将要出台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对应,旨在推进防空防灾相结合的“两防一体化”的人防改革已在一些地方悄然开始。
国际社会发展经验表明,人均GDP达到1000~3000美元时期是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高度风险”期,而目前,我国正处于这样的“高度风险”期,也即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易发频发期。我国幅员辽阔,特有的地质构造条件和自然地理环境,使得成为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而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员流动日益频繁,公共卫生事件开始成为严重威胁,全球新发的30余种传染病已有半数在中国发现。与此相对应的却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对频发灾害,中国社会的警觉性较差,市民普遍缺乏自救、救护的防灾意识和能力。
表面上看,无锡市人防办增挂民防局的牌子,也只是“人防”到“民防”一字之差的改变,但是实质是人防功能的扩展。这就要求人防部门在做好战备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承担防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能,坚持走“防空防灾一体化”道路,把人防部门变为党委政府组织指挥战时防空、平时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机构,既有利于形成应急和防灾救灾的整体防护功能,又有利于完善和强化政府防灾救援职能,通过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达到防空、防灾、应对突发事件资源共享的目的,提高城市总体防空防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应付现代战争及重大灾害事故,有效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人防建设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笔者认为,发生在江苏省的旨在推进防空防灾相结合的“两防一体化”的人防改革,是人民防空从“人防”到“民防”的重大嬗变,是实现人民防空指导思想上的一个重大调整,也意味着人防向民防发展已不再是一些地方的自发的探索,而是全面对人防政策和国家人防法律的认真落实和坚定执行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