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犹如外出度假。这就是原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的监狱生活。(9月9日新京报)
近年来,类似的问题在各地监狱、看守所几乎都有发生。比如原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贾永祥和副院长梁福全当年刚被判刑,尚被羁押在看守所时的高消费就曾令国人无不咋舌:两人与前来会见的亲友大吃大喝了15天,日均消费千余元。
当监狱成为贪官们继续享受幸福生活的地方,这不仅直接削弱了法律应有的威慑力,而且也颠倒了社会最为基本和底线的正义。也正因为如此,这些年来,随着新闻媒体的披露,社会各界对这种贪官们在监狱里继续享受幸福生活的行为,无不纷纷表示强烈的不满和抗议。
当某种社会行为逐渐普遍起来,乃至成为某种现象的时候,这意味着其中的某些环节和方面已经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在笔者看来,这些年来,一些监狱之所以频繁异化为某些人继续享受自由、幸福生活的地方,实际上暴露出了两个较为普遍而迫切的问题。
首先,暴露出一些监狱本身正在陷入一种伪人性化改革的误区。不难发现,如今不少地方的监狱、看守所,正在所谓的人性化管理和改革的旗号下,把看监室异化为周末度假村,把看守所畸变为随意入住、出入的旅馆,把接见室装扮为了鸳鸯洞房。尽管服刑犯正当的权利和自由必须得到保障和尊重,但任何人性化的改革,其本身都不能建立在随意践踏和突破国家法律法规底线的基础上,不能建立在牟取某种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否则,这就必然容易出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权力滥用。
其次,暴露出如今有关方面对贪官的惩罚、打击还不很到位。这些被收押的贪官为什么还如此有钱有势?他们贪污、掠夺来的那些非法财产,是否真的都已被依法没收了?他们那些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和利益团体,是否真的都已被铲除了?
打蛇不打七寸,后患必然无穷。同样的道理,要想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某些贪官在监狱里继续张扬和挥霍情况的发生,有关部门显然还需要做更为深入、细致的工作:不仅要彻底挖出被其隐藏、转移了的财产,而且也要顺藤摸瓜,彻底端掉其腐败的共同体,从而使其真正伤筋动骨,而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一关了之,让其得以在监狱里继续逍遥自在,过神仙一般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