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贪官都是相似的——基本上都有吃、喝、嫖、赌、贪之类的“爱好”,关键是伪装很深,隐藏在干部队伍内部;“不幸”的贪官却个个不同——案发的形式各异,且极具偶然性、戏剧性。这不,“用MBA知识管理着情妇团队”的安徽宣城原市委副书记杨枫就是一例。(7月26日《重庆晨报》)
盘点一下贪官案发的形式几乎是每一个都充满“传奇”:有被小偷偷出来的,有出车祸被车撞出来的,更多的则是某些不小心犯事的贪官被抓后而产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被“拔出萝卜带出泥”“带”出来的,像杨枫这样栽在风月场上虽然不是绝无仅有,但是,情妇多到需要用MBA理论及人力资源知识来管理,最终却因“管理失败”而被吃醋失宠的“首席情妇”供出来的却不多见。
如果再仔细盘点一下杨枫的“贪”功伟绩,还能发现更深层次的问题。根据巢湖市检察院对杨枫的指控,杨枫在“为人民服务”的11年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经营活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48人126次财物,价值70多万元,时间比抗日战争的持久战还要长,平均每年十余次。在这么长的时间跨度内,这么高的作案频率,且数额不菲,我们的监督机关哪里去了?为什么在杨枫的腐败问题上都统统失去功效,最后还要靠失宠的“首席情妇”邹某的“反戈一击”才将这个长期作案的腐败分子纳入法眼?
假如杨枫不是因为情妇的出卖,想必他还可以吃香喝辣地继续腐败,假如杨枫不是因为情妇太多,也不至于出现争风吃醋,更不至于因为“首席情妇”失宠而出卖他的“腐败果实”。看来有关部门查处杨枫这样的反腐败“成果”还真得奖励杨枫的“首席情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