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哲学乌鸦”之称的黎鸣先生日前宣称,他运用老子的“三生万物”原理,独辟蹊径破解了顶级数学难题“四色原理”,却遭到学术打假斗士方舟子的质疑,于是黎鸣在博客里下战书,要求与方舟子对决:“如果破解四色定理失败,黎鸣先生愿按照协议,文明地进行自杀;如果破解四色定理成功,方舟子先生愿按照协议,文明地进行自杀。”(8月16日《信息时报》)
这起发端于“学术之争”的“学术闹剧”,极大地凸显出当前学术争论中带有的急躁的、恶毒的、畸形的、抽搐的批评本性。比如,对于黎鸣宣称的学术成果,在其论证过程尚未公布的情况下,学术打假斗士方舟子就立即给予断然的质疑否定,而黎鸣先生却迟迟不公布其学术证明,而以“自杀协议”的形式,面对这样的学术之争。显然,这无助于净化学术空气,也无助于推动理论的深化思维。
事实上,当学术争议以人身攻击、诋毁谩骂来进行,甚至发展到“生死对决”的形态,这样的学术争鸣,也很难还能具有什么科学精神与文明价值。黎鸣先生称:“除了这种看来‘极端’的做法,我的确不知道还会有其他什么办法,才能消除今天的这些实在无聊之极、丑陋之极,而且更愚蠢之极的口水战。”尽管我并不认为,作为学者就非得具有所谓的“儒雅和克制”性格,但是,我还是为这样充满暴力与生命漠视的“文明对决”感到战栗不已。
“所有的自杀都是他杀”,这是无数社会学者作出的论断。现在,这份“文明自杀”协议,更是以直接粗暴的形式,让自杀中赋含的“他杀”的力量尽显无遗。这样来自所谓学者的“文明对决”,实际上就是对文明的最大的羞辱,这样的学术之争,就是最没有科学理性的争议。毕竟,作为学者,面对学术之争,最起码不应抛弃更为权威健全科学的评价机制,也不应放弃社会实践检验学术成果途径。
我想起学者贺雄飞先生曾说:“外国人的知识分子定义有三个含义:一、社会的良心;二、智慧的传播者;三、对真理与神圣的怀疑者。”在这起充满诋毁谩骂的无聊丑陋的学术之争中,我们看到的只是,学者的充斥着阴暗心理以及暴力泄愤的情绪。试想,当学术之争失去了基本的科学的方法与宽容的气度,这样的争论,难道不是对学术的自毁?这样的争论,又如何传播智慧?这样的行为,又岂不是在绞杀言论自由?
特别是以“自杀对决”态势对待持不同意见者,让我们看不出,作为知识分子与学术精英本应具有尊重“对真理与神圣的怀疑者”的精神。这样以暴力与漠视生命的方式对待学术分歧,让我们只看到学者在企图绞杀言论自由,在侮辱科学的理性,在冒犯文明的尊严。面对这类不具有起码的科学理性与文明品质的所谓“学”,又指望他们去谈什么社会良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