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将身患绝症的老母亲送到济南市千佛山医院,三天之后不辞而别,仅留下一封写给母亲的信:“母亲,儿子没能力去贪污、做生意发财、去偷去抢,我真的无法弄钱给你治病了,哪怕是人道一点的治疗费……”为治病已经花了15万元、体重仅剩29公斤、生活不能自理的66岁老人,现在正独自在病床上忍受着病痛的煎熬。
也许你有足够的理由指责这位大逆不道的不孝之子,而我却对他怎么也恨不起来,对于这起“弃母事件”,我更多感受到的是悲哀,而不是愤怒。
这位弃母的男子,原本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孝子。为给母亲治病,他已经花了15万元,不仅花掉了所有积蓄,还背了很多债,他带母亲去北京看病时,甚至在胸前挂了块“卖肾救母”的牌子。逼着这位孝子最后变成逆子的,只是一个“钱”字,是“贫困”二字。所以这起“弃母事件”不是一个伦理道德问题,也不是一个“久病床前无孝子”的孝道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是社会救助机制问题。
试想,假如老百姓看病不是那么贵,诊疗费、医药费不是那样高,这样的“弃母事件”也许就可以避免;假如这位母亲在操劳了一辈子之后,也能像城里人那样安度晚年,享受着劳保、医保,这样的悲剧就肯定不会发生。当然,如果她的儿子很有钱,同样不会遗弃躺在病床上的母亲。可是,我们一时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变得很有钱,甚至在富有的美国,也无法保证每个公民的收入足以应付高额的医疗费用,足以化解其人生中难以预料的大灾大难。在这个时候,人们更需要的是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需要社会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那些无力自救的人渡过难关。
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最近表示,“实现‘全民低保’,是国家财力完全可以做到的”。中国有13亿人口,“全民低保”要花多少钱我们无法估算,但是能不能做到是一个问题,愿不愿意做、是否努力做到是另一个问题。保障老百姓的生老病死无后顾之忧,这是最基本的人权,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如果财力允许,我们可以实行“高保”,如果财力不足,我们可以实行“低保”,可以优先保障那些贫困人口。而无论如何,对广大农民的生老病死,政府和社会不能毫无保障,不能任凭“弃母事件”这样的悲剧一直上演下去。健全包括医疗救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让普通老百姓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