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杂志新闻 - 时报新闻 - 本网报道 - 区域报道 - 法闻天下 - 报章记录 -  维权中心  - 知名律师 - 法条文库 - 法律图书 - 社区中心 - 社务中心 - 免费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道中心 >> 民主与法制时报 >> 时评 >> 正文
收捐赠费是变相贩卖婴儿
[ 孙瑞灼    发布时间:2008- 01-06 00:1:21  不得不说 ]

  据《华商报》 4 月 17 日 报道,陕西安康儿童福利院院长王洲因在孤婴收养中两次强收捐赠费 3.1 万元被人举报。据记者调查,儿童福利院强收捐赠款,在安康民政系统是公开的秘密。在我看来,福利院强收捐赠费实属变相贩卖婴儿,只不过多了一层叫捐赠费的遮羞布罢了。意想不到的是,强收捐赠款在安康民政系统居然成了公开的秘密。安康儿童福利院在孤婴收养中强收的捐赠款竟达每名 1.6 万元,捐赠费顾名思义应当属于自觉自愿,在这里却变质成强捐,不捐不得收养,其实质是福利院把孤婴当成了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奇货可居的资源。

  在强制捐赠费下的孤婴收养无法确保收养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一名被捡拾的婴儿需要在福利院呆上 4 个多月才能被收养。但实际上,在安康儿童福利院被领养的婴儿只在福利院呆了不到一个月。在经济利益的趋动下,法律可以突破、道德良心可以不顾,哪管收养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我们为那些被卖出的婴儿成长担忧。

  更为可疑的是,石家庄梦玉咨询服务中心杜会斌两次从安康市福利院以同样的情况领养了两名婴儿,分别付款 1.6 元、 1.5 万元,福利院却只拿到了 9000 元、 7000 元。捐赠给福利院的款物为何福利院只拿到一部分,余下部分又落入谁的腰包?其中必有隐情,甚至有可能存在贪污、腐败行为。然而王洲被举报两个多月后,却没有被相关部门查处,这是为何? 
 

 

(责编:) 【字号 】【打印】【关闭
现有网友评论
网  名:     查看评论需知  
内  容: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推荐新闻












  • 热点推荐
  • 新闻摘要
热门点击
图片新闻
视频点播
报社概况 | 关于民主与法制网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s © 2005-2007 WWW.MZYFZ.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6780号   京ICP证061091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