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 5 年耗资 4.3 亿元的圆明园搬迁工作至今仍有一单位未腾退。事实上,化工研究院的搬迁工作先后有 6 位市长进行过批示,历时 5 年。(《新京报》 4 月 25 日)
圆明园搬迁工作将有利圆明园走文化产业之路,也将有利于圆明园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所以,圆明园搬迁工作会引起北京市政府的关注。但为了实现圆明园发展这个公共利益,其前提是必须保障公民个人与法人、其他组织的利益。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说, 6 位市长进行过批示,仍然没有拔掉奥克玛汽车公司这个“钉子户”是法治的进步。因为在以往的观念中,公共利益至上,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就必须做出牺牲,国家说给补偿多少就是多少,容不得讨价还价;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必须越快越好,说什么时间搬迁就搬迁,容不得给时间来商量;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政府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市长作了批示,包括政府部门与拆迁户都必须雷厉风行地执行,否则就是人见人恨的、与政府对抗的“钉子户”。但是,现在我们意识到公民个人与法人、其他组织的利益同样要受到保护;特别意识到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政府不能自身说了算,政府也要运用法律,也要与拆迁户、相关利益人进行协商,必要时要依靠法院,市长的批示只能对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政府部门起作用,督促他们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却无法直接命令拆迁户、相关利益人必须按照政府的意图进行搬迁,市长的批示也必须等待法院的判决。
从这个角度看,所谓的“钉子户”也要重新进行定义,并非不愿意按照政府安排进行搬迁的人就是“钉子户”,而应当说,那些经过合法程序协商,并经过合理补偿,经过法院司法判决,仍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才可称之为“钉子户”
想当年,不可一世的德国皇帝威廉一世,无法拆除在他行宫前挡住视线的破旧磨坊,他尊重了法院的判决似乎有失皇帝的颜面,然而这种对于法治的尊崇,对于公民个人利益的保障,却成就了辉煌的德国帝国。今天,我们的 6 位市长进行过批示,仍然没有拔掉所谓的“钉子户”,在市长无法主宰搬迁进程的背后,同样也将促进法治的大踏步前进,给我们带来的必然是经济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和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