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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行走在路上 尊严践踏在脚下
[ 乔新生    发布时间:2008- 01-06 00:1:20  不得不说 ]

  有几则“马路新闻”让人感慨万千。上海一位硕士因为横穿马路被行政拘留 10 天;南京某电视台将摄影机架在路口,三天拍摄 5000 多名行人,准备对没有闯红灯的行人进行奖励,可是奖品始终没有发出去;公安部要求各省市建立学校通报学生交通违法情况制度,学生闯红灯、跨越护栏等交通违法情形,学校应写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中。

  马路越来越宽,道路越来越长,但人们行走却感觉越来越不方便。如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所有的居民或者绝大多数居民不愿意遵守交通规则,那么,应该检讨的不是居民,而是决策者。我们首先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居民看不到红绿灯的存在?为什么居民不愿意在指定的位置横穿马路?是因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通行的标志设置不合理呢?还是因为道路交通设施本身就不够人性化?

  当我们居高临下谴责那些不守规矩的公民时,我们充满了道德上的优越感。但是,假如那些马路上的行人正面临着重大的变故,或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上班,他们是绕行呢?还是横穿马路?

  笔者绝没有为违章行人开脱的意思,只是要申明这样一个观点,那就是当现行的规则不被所有的公众自觉遵守的时候,需要改变的不是公众,而是规则。

  中国的道路上,当前的矛盾其实就是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集中反映在机动车拥有者与普通行人之间。如果没有优先解决机动车拥有者与行人道路公共设施的分配问题,没有为机动车辆行驶划定必要的边界,没有为行人提供自由行走的空间,那么结果必然是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机动车不能提高运营效率。

  矛盾行走在路上,尊严践踏在轮下。我们制定了那么多的法律,可是我们却不得不为此付出更多的执法成本。立法者和执法者从来都没有弯下腰去,探问匆匆行走的芸芸众生,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律规则,我们甚至不屑于把他们请到立法机关,倾听他们的意见。我们运用最现代化的技术装备管理每一座城市,可是我们从来都没有想到,那些忙忙碌碌的城市居民应有的人格尊严。我们在互相践踏之中追求法治的理想,可是我们却不知道,如果缺乏对人格尊严的尊重,我们将会离法治理想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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