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没听说过上级行贿下级,因为“下级孝敬上级”是千百年来的一种潜规则。这一回倒真的大开眼界了,一位副厅级领导倒要贿赂一名派出所长。如果按照封建社会的官员体制来论,副厅级干部至少是个六品官员,而一个派出所长最多也只是一个比芝麻官还小的八品官。按现在时髦的话来说,一位党的高级干部咋就要向一位科级(甚至可能还是股级)的干部行贿?
4 月 24 日《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了“沈阳嫖娼疑案”的台前幕后。报道说,一起看似普通的卖淫嫖娼案,一波三折,扑朔迷离,出现了 5 个不同的版本,极富戏剧性。难道仅仅是因为被派出所认定的嫖娼者是副厅级干部的缘故吗?如果嫌疑人的身份不是沈阳某机关副厅级干部,事情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发展脉络?副厅级干部刘立的上级花了 4 个月时间专门进行调查,结果确定刘立是屈打成招受冤枉的。如果是一位农民,即使被屈打成招,农民的上级会帮他调查,还他一个清白吗?同案被派出所认定为卖淫女的刘丽就“收容教育” 6 个月,认定为容留卖淫的鑫鑫足疗店老板宫双林和张秀华而被逮捕判刑。
报道说,刘立回到家中后,和他的一位亲属说了被抓的详细情况。“尽管我是在被威逼、引诱、欺骗的情况下签的字,但这事要是传出去,还是不好听。”这位亲属在一个朋友的帮助下找到派出所所长李国义,李所长告诉这位亲属先拿 3 万元。如今李国义已经被“双规”了,其收受 3 万元的事实已查清。
这位派出所所长的确是胆大包天,竟然敢收受一位高级领导的 3 万元钱,也不怕烫手?当然刘立肯定不是李国义的顶头上司,刘立也不是要害部门的领导,如果是,那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吗?李国义也不敢如此胡作非为,就是给他钱,他也不敢拿,说不定李国义借此机会靠近领导而提拔自己。那么,为什么李国义又敢拿呢?毫无疑义,刘立虽然是个副厅级干部,但管不到李国义,刘立的单位也不是要害部门,对李国义不会构成任何损害。在李国义看来,刘立虽然比他官大,但奈何不了他,重要的当然是派出所还有刘立签字画押承认嫖娼的字据。这就是刘立这位高级干部要行贿李国义,李国义敢受副厅级领导贿赂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