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 28 名博士生因学习时间超过 9 年,仍未按照要求完成博士论文,只能拿到结业证书(《新京报》 4 月 27 日)。
在求职的场所中,出现“博士一走廊,硕士一礼堂,学士一操场”的盛况,博士的数量超常地膨胀,呈泛滥的趋势;另一方面,博士的含金量迅速掉价,博士的水平不如 10 年前的硕士,不如 20 年前的学士,人们对于博士学位已经不以为然,而博士们也必须不断地以博士后、留洋博士来提高自身的身份。
然而,南开大学以限制博士的学习年限来保证博士质量的举措却引起了许多人的争议。在我看来,在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博士八九年才毕业很常见,但他们迟迟才毕业的原因与我们国家的博士生却不同,西方国家的博士论文特别强调原创性、实践性,要求有数据支撑,所以许多博士生是边从事实践边为自己的博士论文作准备。
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迫切而又现实的问题,怎样才能保证博士质量?是不是仅仅依靠限制博士学习年限就能保证呢?对待这个问题我认为必须回到培养博士的宗旨上来,而很多人在这个问题上陷入了误区,认为获得博士是获取更多知识的必经途径,对于更多人来说不过是混张更高的文凭以便在官场、职场获得更多的利益。但实际上博士的重点主要是培养人的研究能力,是培养研究型人才,获得了博士学位并非比其他人更高明,而只是意味着其将适合从事研究工作而已。
所以,以此来审视我们的博士培养制度,需要在很多地方进行改进,单单一个限制博士学习年限的措施是无法解决目前弊端丛生的博士培养制度。我以为,首先,必须限制博士招生的数量,博士既然是培养研究型人才,而一个社会对于研究型人才的需求是有限度的,没有必要大规模地进行博士招生。由此相配套的是在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不能以博士学位作为晋升的依据,除非其岗位本身是研究性质的。其次,在博士招生的入口上要严格把关,博士是要培养研究型人才,在招生时就必须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提交一定的学术成果,而非简单地进行考试完事。再次,对于博士的毕业、博士论文的答辩要严格把握,博士论文要有原创性、有新意,要有大量的事实与资料作依据。如果在前面几个条件都能保证的情形下,我倒认为,可以给博士生以充分的时间准备博士论文,八九年时间再毕业也未偿不可,而南开大学作出的“ 2005 年 9 月入学的博士生必须严格按照学则规定的学制要求,学习年限一律不能超过 6 年, 6 年期满就进入淘汰程序”的规定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