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郑永中披露,谁也不会想到打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旗号的拍卖行业竟有如此多的“猫腻”。不少拍卖行徇私舞弊,以极低的价格将法院委托其拍卖的执行物拍卖给事先“内定”的竞买人,再与竞买人“分成”。( 3 月 28 日 《北京青年报》)
广州市民冯老太得知一座大楼房产将在某拍卖行拍卖,于是交了 100 万元保证金参与竞买。不料,刚走进拍卖现场,这家拍卖行就派人前来游说:“别参与竞买了,我退还你保证金,再多给你 100 万!”从这一幕中我们就知道拍卖行“猫腻”中的获益是多么大,这就难怪那些拍卖行会不顾自己的“生命线”信誉了。
即使是法院委托其拍卖的执行物,也同样被一些拍卖行玩“活”了,这些执行物大多是法院封存的,由于原物主没有话语权,以致成了拍卖行砧板上的肉。
拍卖业玩“猫腻”无疑与拍卖的宗旨相悖,这样的拍卖也就丧失了拍卖的真正意义。时下拍卖行业被某些人亵渎了,专业人士不无忧虑地表示,他们从拍卖市场获取大量金钱和“精神享受”的同时,却在拍卖行业里埋下了一颗颗地雷,处于初级阶段的中国拍卖市场将经不起这种引爆。就目前来看,拍卖市场的链条上存在很多问题,如果不尽快扭转这种现象,将会使本来就不成熟的拍卖市场陷入巨大的危机之中。
拍卖行只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恪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诚信为本,才能具有良好的形象和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