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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不能对刘德华“逼奸”
[ 郭小华    发布时间:2008- 01-05 23:59:39  不得不说 ]

   “不见刘德华,今生不嫁人”,兰州一 28 岁女子苦追偶像 12 年,家人为其梦想甚至倾家荡产。 3 月 22 日 ,痴心人林鹃的父亲表示,为了圆女儿心愿,将不惜卖肾筹钱。( 3 月 23 日 《兰州晨报》)

  爱,有时是会让人失去理智的。林鹃对刘德华,那是一种对偶像的痴爱,这种爱,让她疯狂痴迷几欲轻生,甚至快要毁掉一个家庭。林父对女儿的爱,是一种父爱,这种爱让其甘心债台高筑,卖掉房产,甚至不惜卖掉自己的肾。有一种爱,让人温心,有一种爱让人痛心。这种失去理智的爱,尤其是这种父爱,更多的给人一种心痛的感觉。因为从诸种状况分析,林鹃在心理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寻找心理医生要比寻找刘德华更有实际意义。

  更让人痛心的是,媒体此时起到了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面对林娟对刘德华的痴迷,据悉有多家媒体将联合向刘德华本人发出“请愿书”。这是干什么?这是不是向刘德华进行“逼奸”?“逼奸”之后,刘德华无论来与不来,都将陷入两难境地。不来,受舆论道德绑架;来,则可能给其粉丝们传递一种错误信息,让其以为面对偶像只要做出过分之举,就能实现自己的梦。这样一来,刘德华及其他偶像人物,将成天奔波于粉丝之中。一个“林鹃”也就会变成 N 个“林鹃”,那是社会之幸还是社会之祸?

  这是一个浮躁的社会,这社会中什么人都可以浮躁,媒体不能浮躁。从某种层度上讲,媒体是社会道德的底线。对于个别媒体的跟风炒作,笔者深感失望。从对林鹃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出发,媒体此时应做的不是向刘德华进行“道德绑架”、对刘德华进行“逼奸”,而是应该引发一场如何对待自己的偶像、父爱应该如何表现的讨论。如果真想帮助林鹃,不是帮助其去寻找刘德华,而是帮助其寻找心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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