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贷款建设的路桥项目,收费站一年收费 649 万元,却只还贷 31 万元,预计全部还完竟然要 756 年,这等荒唐事就发生在河源江面收费站。( 2 月 22 日《南方都市报》)
早在 2005 年底由广东省交通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公路收费站年限公告》就显示,在广东全省 74 个收费站中,预测还贷期超过 30 年的收费站有 33 个,占 45 %,有 6 个还贷年限超过 100 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要 756 年。公路收费何以遥遥无期?记者调查发现主要是因为收费站有钱不还。
在超长收费年限和收费站有钱却不还贷的背后,我们不难看到部门利益的身影在作怪。一些地方政府显然将收费站当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家银行,在收费还贷年限上能拖则拖、能长则长,在还贷款上则能少就少;其次,公路养护及收费成本,在一些地方成了糊涂账,用于还贷的钱少了,收费站的可支配资金就多了。比如,贵阳市贵花公路花溪收费站历年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371.5 万元,养护工程及经营管理费用的支出却达到了 4711.8 万元,这些钱真的都用于养护和经营管理了吗?让人怀疑。
公路本属于应由国家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由于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负担问题,国家推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建设模式,作为政府投资建设公路的有益补充。实际上,从 2004 年 11 月开始实行的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5 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5 年。对于收费达到 15 年而未还清贷款的收费公路,应按国务院规定停止收费,其债务应由政府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