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正式步入老龄社会,养老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建议推行“以房养老”模式。九三学社中央也上交了“以房养老”提案,主要表现方式为倒按揭——“反向住房抵押贷款”,在 60 岁之前,通过储蓄存款、按揭贷款等形式购买住宅,并在 60 岁之前还清房款,取得该住宅的全部产权。再在 60 岁退休养老之时,将该住宅的价值予以流动化。(《南方都市报》 3 月 5 日报道)
“以房养老”模式在国外已经被证明是一种成熟的融资途径、有效的养老方式,一旦“以房养老”模式在中国实施,其带来的多层积极影响不可小视。
目前我国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 1.45 亿,占全国总人口的 11%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 4-2-1 ”家庭结构模式必将占主导地位,一对中年夫妇不可能同时养育四个老年父母,再加自己的儿女;两对老父母遗留的两套住房如欲都作为遗产传给子女,子女也都有了自己的住房,没有居住的需要。因此,“以房养老”模式的出现,不仅是对时下盛行的“养儿防老”和货币养老的有益补充,同时也是对个人家庭拥有资源,特别是房产资源价值的最好利用。
“以房养老”一头连着养老问题,一头还连着住房问题。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住房难”已成为时下困扰老百姓的普遍难题之一,其原因何在?一方面是过高的房价使得老百姓望房兴叹,另一方面是未来的不确定性使得老百姓望而却步。不是中国的老百姓天生爱攒钱,而是在养老、医疗等保障担忧并未完全消除的情况下,谁敢花现在的钱去赌明天呢?“以房养老”模式则能够从减轻老百姓预期担忧的角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老百姓的后顾之忧,使老百姓敢于花钱消费,增强了老百姓花钱购房的勇气,这不仅能够刺激房地产市场,解决“住房难”的问题,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活老百姓的消费欲望,从而有效地扩大内需,形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以房养老”模式的推行还有利于构建新型的代际关系。“以房养老”模式的推行必然对传统“养儿防老”模式造成冲击。在东方人的观念里,父母把房子留给子女是顺理成章的事,而“以房养老”倡导了老人自我保障,儿女独立自强,不依赖父母的遗产谋生,减轻了老人和儿女的养老负担,将我国两代人间的过度依赖改进为相对自立,有利于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代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