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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无权向记者索要采访费
[ 蒋毅    发布时间:2008- 01-05 23:59:42  不得不说 ]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银河向全国政协会议交了一份“同性婚姻法”提案,成了全国两会期间的热点话题之一,并引起了众多争议。当《广州日报》记者就“为什么要提交这一提案?中间有什么波折?”采访李银河后,李银河却向记者索要了 500 元的采访费。

  对于向记者收取采访费,李银河说:“学者时间很宝贵,要求采访的人很多,收费可以推掉一些采访。另外,专家也不是政府官员,没有接受采访的义务。”“国外的一些媒体出手阔绰,采访一小时一般给 50 英镑。”言外之意, 500 元的采访费要少了。

  其实向媒体收取采访费并非李银河先创。去年春节期间,外交学院就有部分教授明确“接受媒体记者采访要收取采访费,否则拒绝接受采访,采访费的价格至少每小时 200 元”。收费理由是,接受采访要花费精力,而且常常要涉及自己的研究成果。

  然而引起注意的并不是“学者李银河收取记者采访费”,而是“委员李银河收取记者采访费”。如果说教授接受采访是在依靠自己的劳动与知识成果获取等价的报酬,那么作为政协委员的李银河,在两会期间就大会提案接受记者采访收取记者采访费,她的付出又是什么呢?

  须知两会代表委员有权利拒绝接受采访,但绝没有权利收取任何形式的采访费!因为他们花的是纳税人的钱,他们担任的是公共职能。代表委员接受采访是互动过程,而不是单向的,它既给代表委员带来知名度,带来声望,同时也是对代表委员议案、提案的一种反馈,从某种意义上看这已经是一种回报。仅仅就这点而言,李银河作为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就所提提案答记者问收取采访费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公共职能的基本定义和公共社会的基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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