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杂志新闻 - 时报新闻 - 本网报道 - 区域报道 - 法闻天下 - 报章记录 -  维权中心  - 知名律师 - 法条文库 - 法律图书 - 社区中心 - 社务中心 - 免费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道中心 >> 民主与法制时报 >> 时评 >> 正文
“一劳永逸”的专家待遇当废止
[ 李红军    发布时间:2008- 01-05 23:59:41  不得不说 ]

  云南从今年起将打破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终身制”,全省 3333名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将接受考核,若有工作不称职者,将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最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有突出贡献专家的奖励力度,各省市纷纷制定了一些颇为优惠的条件,体现对人才的尊重。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同样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专家们的待遇搞起了“终身制”。

  诚然,既然谓之专家,说明了该人在某些领域或者某些方面颇有建树,证明了他们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相当突出的贡献,对这些专家进行奖励奖掖是应该的,然而,一种奖励和奖掖应该有一定的阶段性,不能“一劳永逸”。况且,有些所谓的“有突出贡献”并不是货真价实,而是有着一定的“水分”,很多地方在评选指标上甚至搞“轮流坐庄”。如果把这种经济待遇搞成了“终身制”,就有悖于社会的实质性正义。

  从另一方面讲,专家待遇搞“终身制”不能从根本上调动专家们的积极性。一个人一旦被评为“突出贡献的专家”后,经济待遇是恒定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这对那些未评上突出贡献的专家们而言,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突出贡献”只能说明过去,不能说明未来。 
 
 

(责编:) 【字号 】【打印】【关闭
现有网友评论
网  名:     查看评论需知  
内  容: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推荐新闻












  • 热点推荐
  • 新闻摘要
热门点击
图片新闻
视频点播
报社概况 | 关于民主与法制网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s © 2005-2007 WWW.MZYFZ.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6780号   京ICP证061091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