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 4名盲人联名状告市公交总公司一案终于有了结果,盲人赢得了免费乘车的权利。盲人免费乘车还要打官司,应该说这是一种耻辱,它让我们的社会蒙羞。( 3月22日 《中国青年报》)
其实,在唐山盲人状告公交公司之前,山东盲人陈光成、西安盲人姚深岳,都曾因免费乘坐公交车或地铁遭拒而状告公交或地铁公司。这说明,当盲人不能向道德法庭寻求援助时,他们只能把目光转向法律。而我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但仅仅是法院判盲人胜诉、拥有免费乘车权的判决还是不够的。这次法院判了公交公司败诉,盲人争回了乘车权,下次他们坐地铁、乘列车、上渡船又遭遇拒绝怎么办?让他们继续去打官司?
我想,如果政府没有拿出一个强有力的措施来,没有一个完善的保障制度,即使他们拿起法律武器争得乘车权,乘车被拒的问题也会依然存在。这是因为法律一旦脱节于现实,威力不会大到哪里去。
我国许多残障人士自强不息、自食其力的精神让人十分感动。接照我国的政策,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像盲人这样的残障人都在“应保尽保”之列,政府在生活上都要给予他们适当的安排照顾,保证他们吃穿和柴火的供应,保证年幼的受到教育和年老的死后得到安葬,使他们生养死葬都有依靠,事实上我国许多残障人士都是自食其力。我们记住了邰丽华、记住了千手观音,残障人美好的心灵和热爱生活的勇气一次次让我们泪流满面。我们千万别忘记身边那些自强不息、自食其力的残障人士,他们都是我们可敬可佩的人。
正因为这样,我们就更应该多点爱心去关注他们,不要让他们再为免费乘车而去讨说法,那不是我们的荣光,而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极大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