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发达或中等发达国家都经历过波澜壮阔的城市化进程。我们身边的韩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出现过与我国当前类似的农民大量涌入城市的过程。韩国政府没有对此采取限制性措施,而是通过制度性设计将进城农民转化为城市人口,尤其是通过给予进城农民下一代完全平等的受教育权,使进城农民的下一代完全融入了城市,社会因此不再存在巨大而深刻的城乡与身份差别,而且农民进城与教育的普及促进了中产阶级的生成,韩国的“纺锤”型经济社会结构因此日益成型,这一切是对进城农民采取排斥性政策所绝难出现的。韩国人口密度高居世界第四,人口最稠密的地区汉城、仁川、京畿地区更是集中了韩国总人口的 41%。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的城市是如何对待农民工的?《学习时报》近日刊登文章说,这些年来农民工一直作为边缘化的特殊群体而工作和生活着,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而有效的保障,许多农民工的生存境况令人堪忧。因为农民工身份,他们不得不要承受廉价工资,从事超时与高危劳动等不公正待遇。因为没有城市户口,他们享受不到基本生活保障;家人常年不能团聚,子女不能进城读书。一句话,除了仅够维持生活所需的微薄工资,他们一无所有,包括作为公民的平等权利与作为人的应有尊严。
任何公民都有通过努力而改善生活的权利,这一权利不应受到有失公平的制度性原因的人为压制。我国宪法虽然也规定了公民平等权利,但公民的这一宪法权利在政府的行政权力面前变得黯然失色、相形见绌。
农民的贫困其实是权利的贫困,农民工实际上是权利不平等的受害者。农民工的尴尬与血泪也是这样一条真理的明证,即国民权利的平等是缩小国民经济地位差距、社会走向和谐的必要条件,率先实现公民权利的平等正是改革能够达致国民普遍富裕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