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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家企业签诚信公约 电视购物可无理由退换
[ □纪 子   发布时间:2008- 11-17 15:15:3  不得不说 ]

    消费者通过电视、网络购物后“不喜欢”或“不满意”,也可以无理由退换货了。13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联合橡果国际、七星国际、好易购等40多家企业签署诚信公约,向社会作出“实施无理由退换货、先行赔付”等10项承诺。

    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会长王文学指出,由于行业鱼龙混杂缺乏约束,市场监管缺失,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出现诸多消费陷阱,从丰胸、肥臀到胡师傅,媒介购物行业假货泛滥、以次充好现象层出不穷。

    在诚信公约上,首批40多家购物行业企业作出10项承诺,表示接受消费者的社会监督,实施无理由退换货、先行赔付原则;若发布虚假商品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之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将由商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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