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二审、再审、申诉、抗诉、上访、曝光……这在当前很多案件中都形成常态,当事人常常为一个案子,经年累月缠诉不止,司法机关也不堪其扰。但是,这种情形在广东法院系统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中却极其罕见。
4月2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案件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个数据:近年来,广东超过90%的知识产权案件都是一审结案,当事人一审之后就服判息诉。而广东全省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上诉率、二审改判发回率、再审率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诉讼对手成为法庭伙伴
广东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广海介绍,知识产权案能够“一审定乾坤”,使缠诉现象几乎绝迹,既跟知识产权案的特性有关,也跟法院的努力分不开。
2007年,广州中院审结的“陈李济药厂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是广东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之一。案件原告是广州陈李济药厂,被告是四川省中药研究所。
广州陈李济药厂与四川省中药研究所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书》,约定由前者提供经费,用于对后者申报获准的“九五”国家中医药科技攻关项目“风湿平(复方昆明山海棠胶囊)”的研制。签约后,四川省中药研究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一种抗风湿药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后该发明被授予专利权,专利权人是四川省中药研究所。由于四川省中药研究所没有应其要求在“一种抗风湿药物及其制备方法”中国发明专利上增补陈李济药厂为共同专利权人,导致双方的国际专利申请遭遇抵触申请,并被视为撤回,陈李济药厂由此提起诉讼。该案经广州中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林广海庭长评价说,通过法院引导,双方当事人从专利侵权纠纷变为专利许可关系,圆满解决纠纷,促成了技术合作。充分说明知识产权纠纷的对手往往就是伙伴,官司的输赢在法庭,经营的成败在市场,而合作是最大的双赢。
90%以上都是一审结案
知识产权案是最复杂的案件类型之一,按理说这类案件往往会纠缠不清,从而造成缠诉。但实际上,广东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90%以上都是一审结案,而超过一半的案件都是调解结案。
广东是全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大省,据统计,去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122件,较上年上升18.26%,占全国总数的17.5%,连续第四年居全国首位,较上年增长近两成;审结3104件,较上年上升11.78%。
据广东高院副院长凌祁漫介绍, 全省法院对所有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的知产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同时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截至去年年底,全省法院共向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上传生效裁判文书3155件,上载数量居全国法院第一,受到最高法院和全国同行的高度评价。“阳光审判”促使审判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据统计,全省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上诉率、二审改判发回率、再审率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超九成的案件只通过一审就可以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