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路程竟然是实际路程的940%”
“一段明明只有600米的路程,导航系统提供的‘经济路程’竟为4.7公里,是实际路程的940%!”一说起自己买的丰田皇冠车上的导航系统,钟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在多次协调无果后,钟先生以导航系统存在严重缺陷为由将销售商告上法庭。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六里人民法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上海东昌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田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原告钟先生赔礼道歉,钟先生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事件回放:
50万元却换来“绕远路”
2006年5月,钟先生从丰田公司处购买了一辆丰田皇冠轿车,该车的导航仪用户手册中称:“导航系统用于选择从当前位置到指定地点之间的经济路径,系统用于指示去往不熟悉地点的经济方法。”
“我十分钟情于该车具有这样功能的卫星导航仪,在相当程度上我是由于个人消费偏好才决定购买此车。”钟先生表示。但没想到买车后,钟先生便发现这辆心爱的“皇冠”车导航
系统非但不“经济”还相当“浪费”,“有一次,我从浦东迎春路去新锦江饭店接外国客户到机场,11公里左右的经济路程被误导走了22公里。由于不能得到经济路径,不仅延误了和客户约定的时间,给外国客户造成不良印象,途中为了追回浪费的时间,我还违反了交通规则受到了处罚。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由于类似的误点、误时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麻烦,钟先生曾十多次找到丰田公司协商。同时,钟先生无奈地表示:“我在后期实际使用导航仪中,不得不在开车时不断地对其正确性进行判断和纠正,可谓长期承受着交通风险。”
2007年5月,丰田公司在浦东新区消费者协会主持的协调会上表示,他们已经根据钟先生提出的问题对导航仪进行了多次测试,导航系统都是正常的,钟先生的问题是使用不当所致。
丰田公司承诺在一周内向钟先生提供测试正常和使用不当的书面依据,并派遣日本专家对导航系统进行检测。“但是在下一次的协调会上,丰田公司断然拒绝执行这个承诺,显然欺骗了我。”无奈之下,钟先生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钟先生认为,自己买的这辆“皇冠车”整车购置费、附加税及手续费、牌照费等合计购置成本为50万元,现在出现这样“折腾人”的导航仪,整车使用价值至少被降低了15%,即人民币75000元。钟先生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车辆使用价值的损失费75000元,及他在交涉上述纠纷时的各类损失人民币10000元,并要求被告以书面形式向他赔礼道歉。
被告:
质量是看“正常运行”
而不是“是否经济”
被告丰田公司却认为,钟先生皇冠车提供的导航系统能够正常运行,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不存在质量问题。“我们在导航仪用户手册上就已明确,导航仪还在不断完善、改进过程中,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指引。但预测的路径并非是最短的路径,驾驶员凭经验了解的路径可能会比导航仪指引的路径更短。”
丰田公司还指出,导航仪的路径选择有多种模式,每种模式都有差别,所指引的路径也有差别,仅以导航仪指引的路径是否经济来判定导航仪是否合格是不合理的。公司对钟先生就导航系统提出的问题是认真对待的,还为其无偿提供了软件升级服务。“但我们没有向原告承诺出具产品测试合格证明和原告使用不当的证明。”丰田公司请求法院驳回钟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
举证不能难赔偿
商家失信须道歉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丰田公司在导航系统用户手册中作了如下提示:“导航系统用于选择当前位置到指定地点之间的经济路径,系统用于指示去往不熟悉地点的经济办法。预测路径不一定就是最短路径或是没有交通堵塞的路径,驾驶员拥有的地方知识或捷径有时比预测路径要快。须记住,当前所有的车辆导航系统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会影响系统发挥正常功能。根据卫星情况、道路结构、车辆状况或其他情况来决定车辆位置是否正确。”
法院认为,原告钟先生要求被告丰田公司赔偿因导航系统不合格引起的各类经济损失85000元,则钟先生须对该导航系统系不合格产品提供证据。由于导航仪目前尚无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无法鉴定,钟先生对该导航仪系不合格产品也未能举证,因此对于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难以支持。
法院同时认为,丰田公司答应向钟先生提供导航系统合格及钟先生使用不当的书面检测报告,并承诺派遣日本专家检测,但最后却没有履约,此行为是一种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也是一种对消费者缺乏尊重的行为。现钟先生要求丰田公司对此书面道歉,合法合理,法院予以支持。综上,法院作出了上诉判决。